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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2023年8月临时困难救助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23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1〕 43号)精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 8 月符合申请临时困难救助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8月至2024年 1 月。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办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受理单位: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309室

  邮政编码: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10093

  附件:广东省临时救助对象审核公示名单(8月)


  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

  2023年 8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