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榄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对成功申报“妈妈岗”并吸纳劳动者就业的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现将我镇2023年8月拟享受妈妈岗补贴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28447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483108
附件:港口镇拟享受“妈妈岗”补贴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