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现在征收范围内对《深江铁路项目中山段港口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实施方案》、《深江铁路项目中山段港口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深江铁路项目中山段港口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含住宅)补偿实施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自2023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港口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760—89922986
联 系 人:黄先生
地 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
附件:1.深江铁路项目中山段港口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实施方案
2.深江铁路项目中山段港口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3.深江铁路项目中山段港口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含住宅)补偿实施方案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