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要求,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5日,共7天。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0-88419886
附件:港口镇拟享受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