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农函〔2024〕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府(2021) 1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港口镇2024年3月符合申请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共7个自然日。
2、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28447,联系电话:0760-88483108。
附件: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