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3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发放港口镇2023年第四季度就业失业监测补贴,涉及就业失业监测企业负责监测任务的工作人员赵颜东等48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28447,联系电话:0760-88419886。
附件:中山市港口镇2023年第四季度就业失业监测补贴明细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