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22〕44号)文件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镇受理的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2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2人、妈妈岗补贴1家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家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3日,共7天。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杜小姐;联系电话:0760-88419886; 邮政编码:528447。
附件:
1.港口镇拟享受2024年5月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人员名单
2.港口镇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公示名单(2024年6月)第一批
3.港口镇拟享受妈妈岗补贴人员名单(2024年6月)
4.港口镇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2024年6月)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