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镇受理的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1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共7天。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杜小姐;联系电话:0760- 88419886; 邮政编码:528447。
附件:港口镇拟享受2024年6月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