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我办草拟了《港口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至我镇。
通信地址: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党群服务中心307室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39927
电子邮箱:909966155@qq.com
附件:港口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
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