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号:粤中港口人社监公告字〔2024〕002-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0 分享:

欠薪单位:上海维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静唐路277号1幢1034室

法定代表人:金岚

现场负责人:钟平

电话号码:1521580***3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4年6月24日,韩文秀等13名劳动者到镇人社分局反映拖欠其等2022年7月9日至2023年3月28日劳动报酬。经查,金岚系上海维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平系该项目的现场负责人。你公司从广东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中山市港口镇金色港湾一期外墙涂料工程,再由你公司聘请韩文秀等13名劳动者进场施工。我镇人社分局多次联系你公司现场负责人钟平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均未果。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24日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你公司施工地点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经营者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港口人社监公告字﹝2024﹞002号),通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岚以及现场负责人钟平于2024年9月27日17时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截至2024年10月9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岚以及现场负责人钟平于2024年10月11日17时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岚以及现场负责人钟平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王兴勇、谢芬   

  联系电话:0760-88483936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103室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