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镇受理的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人、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1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共7天。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28447;联系电话:0760-88419886。
附件1:港口镇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公示名单
附件2:港口镇拟享受2024年10月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