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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扣押物品、罚没物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29 分享:

  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扣押物品1批,已公告期满作无人认领处置。另有罚没物品1批需予以处置。为确保前述物品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招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报名参与处置流程。

  一、有关事项

  1、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4日

  2、报名时间和踏勘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现场踏勘需提前预约。

  3、现场踏勘地点

  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

  4、处置物品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且须在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

  二、处置内容

  罚没物品1批(详见附件1)、无人认领扣押物品1批(详见附件2)。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需出示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竞价形式

  各意向方竞价前密封纸质报价表,于2024年12月6日现场提供报价,报价最高价者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报价最高价者得。

  五、竞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9日上午10点,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会议室。

  六、报价款的支付

  竞价完成后,竞得者凭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二维码或到银行缴款,并须于当天完成缴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88490126

  附件1.罚没物品清单

  附件2.无人认领扣押物品清单

  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