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港口执罚字〔2024〕415号)经审查,该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处罚内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港口执罚字〔2024〕415号)。
特此公告。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