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大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京珠高速以西)A-01-07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中府函〔2022〕173号),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内容可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http://www.zs.gov.cn/zrzyj/)和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kz/)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港口镇大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京珠高速以西)A-01-07 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批后公告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