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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08 分享:

  今年以来,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紧扣《中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法行办〔2019〕2号),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依法行政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创新和美港口·精品主城新区”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我镇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和本级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须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项目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全面同政府部门脱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上级部署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纠正、查处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的行为。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推广应用“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实现企业设立、刻章、申领发票等一站式服务,推动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内。

  我镇卫生监督所提升卫生许可服务效率,简化审查内容和审查环节,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推出以“承诺制”为核心,取得良好效果。从2019年7月起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切实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通过简化许可审批环节和手续,实现《卫生许可证》审批发证提速。2019年,我镇卫生监督所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109宗,其中,承诺制38宗。全年预计受理120宗。

  我镇住建局实行行政许可“容缺预受理”审批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先予预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行政许可相对人(申请人)需补齐的缺项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在缺项材料补齐后及时受理并尽快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市简政放权的统一部署,将量大面广、风险可控、下级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事权下放镇区实施,我镇根据权责清单积极履行各项政府职能。配合对已取消、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职权的落实和衔接,接受市对承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禁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变相实施审批和许可。

  (三)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做好本镇的全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或者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取消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面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函》(中发改费管函〔2019〕208号)的工作要求,我镇经信局认真清理规范本级各部门收费行为,对我镇各相关单位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镇各相关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停征、免征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合理确定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具体服务内容,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港口镇商会会费以自愿为原则,会费用于商会日常开支。

  (四)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要求和我镇实际需要,配合做好全省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微信试点工作,实现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数字政府”框架下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相关标准规范及法规政策的出台,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身份认证、电子档案、电子公文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地方性法规及配套政策进行同步推行。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优化服务流程,配合上级推进实现以中国法律服务网为统领的法律服务“三网融合”。

  为了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大力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高速度、高效率运行,我镇的立项受理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我镇共办理(企业)个人投资项目备案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9项,总投资7.5亿元,建筑面积合共约10万平方米,市发改局审批的(企业)个人投资项目备案和政府投资项目于今年陆续开展电子证照及印章业务。

  9月中旬,我镇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电子印章应有相关材料的函》,为加快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签发过程中的应用,推动投资审批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为与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做好电子印章对接工程,我镇针对立项中的招标项目核准、政府投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等镇审批事项,已向市发改局审批办提交电子印章业务申请表(试行),目前正等待该项业务的全面开放开通。

  (五)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省、市、镇统一。根据完善的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逐步实现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在镇、村(社区)全覆盖。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部署,配合市级加快编制市镇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

  (六)加强党政机构改革的法治保障。深入解决做好机构改革涉及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指导各部门依法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司法所根据省、市要求做好证明事项“兜底”条款清理,我镇排查已出文的规范性文件,其中2份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兜底”条款,已安排出具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强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加大反垄断行政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及市场权利,根据镇财政分局的工作安排,由我镇经信局对《总预算应付款项汇总表》内的企业及个人款项进行征询核查,分别是兴港幼儿园合同定金、吕雪峰购地意向金、星辰广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保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龙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智慧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松钦、穗港房地产有限公司、港汇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南岸电器有限公司、陈村镇中宝制冷厨具设备厂共11家,涉及金额合共约7010万元。

  (八)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依法提供和管理。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职能”五分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我镇根据工作实际,社工服务、社区矫正、禁毒服务、安置帮教服务都采用了社会购买模式,强化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全面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我镇统筹镇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组建港口镇法律顾问团,整合资源,发挥各法律顾问的聪明才智,构建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九)协助推动政府立法工作。2018年我镇选取了中南村、中山市向日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港口站点)作为基层立法工作联系点,工作期限为2年。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直接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的作用,针对我市的法规、规章草案,在我镇辖区内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大力开展政府立法宣传工作,加强立法舆情回应。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程序,司法所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跟进规范性制定工作。2019年11月,我镇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安排司法所和党政办的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2019年我镇共审查4份规范性文件,出台2份规范性文件,目前备案1份规范性文件,后续跟进第二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征求民营企业意见制度。

  (十一)落实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2019年我镇出台2份规范性文件,备案1份规范性文件,后续跟进第二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做好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定期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有关证明事项“兜底”条款清理,我镇排查已出文的规范性文件,其中2份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兜底”条款,已安排出具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出台后将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报送。2019年初,我镇已向市司法局报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积极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列入听证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起草部门组织听证。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做到应评尽评。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凡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领导集体民主讨论等环节,坚持“四不决策”原则,即不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的不决策、不经过科学论证的不决策、不符合决策程序的不决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决策。

  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征询意见制度。凡涉及政府价格管理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重大调整、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以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在作出决策前,应就相关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要召集相关方面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十三)强化决策规范化工作。我镇认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切入口,以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为重点,以法治督察为抓手,不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程序,按权责一致的原则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镇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政府法制机构要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召集相关部门及政府法律顾问(专家)进行决策咨询听证,对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作出预测,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向政府提供依据。行政机关对行政决策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应当进行事前分析评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是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政府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体制,把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依法落实决策责任。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执行中的偏差,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决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及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信息,规范执法记录工作,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截至2019年10月,我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已公示245宗行政执法事后公开的执法结果。全年预计公示295宗。

  我镇卫生监督所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无缝衔接。推行“承诺制”以后,取消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卫生检测报告,改为通过加强现场审批核查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行政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后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核实。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处理。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事后评估评价、执法案件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抽查及处理结果,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十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化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配合上级建设省市镇三级协调联动的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积极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协助市进行汇编。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我镇卫生监督所为了创新行政处罚手段,并体现人性化执法,几年来,对违法轻微的管理相对人,实行首次书面告知制度,先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根据其实际情况告知其限期改正时间和事项,用人性化执法的手段先从心理上给违法生产经营户一个震慑,让其对行政处罚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为了保证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合法,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行政处罚实施程序;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定期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适时召开案件合议会和评审会,推广经验,改进不足,要求案件审查人员对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进行把关,确保执法案件的内部审查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能力;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发放行风评议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增强卫生行政处罚的透明度。

  (十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并全面执行,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

  (十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结合法治中山建设考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我镇于2019年10月31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交叉评查的形式,对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标准从高从严评查,根据评查汇总的建议进行整改。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2019年1-10月,我镇受理点共受理7宗针对交警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全年预计受理10宗行政复议。我镇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快速立案通道的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救济途径。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十八)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2019年我镇前后安排两批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9人参加考试。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九)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制定相关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

  (二十)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抽检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事后执法结果,方便公众查询。落实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扎实做好公报工作,理顺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及时准确刊登发布政府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权威全面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信息,继续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公开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方面,如征、租用土地的费用及补偿标准等、住房保障信息、安全生产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社会保障情况、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和标准、各种困难补助均进行公布,防止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2019年1-10月,我镇共收到群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1宗,已按时回复11宗,及时答复率100%。

  (二十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引导预期、同步解读、跟踪评估”的要求,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政策起草、发布、实施的全过程。按照同步解读的要求,在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解读,从政策制定背景、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创新、具体落实主体和方式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积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以及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2019年我镇出台一份规范性文件《港口镇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细则(试行)》(中港府规字〔2019〕1号),出文后我镇在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文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权威渠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应对处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通报、处置机制,事件发生后要快速反应、主动介入、及时处置、密切跟进,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二十二)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积极做好政府网站的常态化运行与管理,安排专人跟进网站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信息发布、在线服务、互动交流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

  我镇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三)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支持并配合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工作。

  (二十四)创新“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管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应用、网上办结能力、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投诉举报、执法检查、优化举措等情况,实施在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评价。

  (二十五)强化内部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内部整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我镇卫生监督所加强领导,明确权责,构建了卫生行政处罚的责任体系,制订了卫生行政处罚责任制,明确了监督所所长负总责,卫生监督员人人有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形成了从所长到监督员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卫生行政处罚有序、高效运行。

  (二十六)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办理反馈纠偏机制,利用司法大数据、类案新案综合分析改进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建立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建立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实现审计全覆盖。

  (二十七)加大对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考核和监督力度。定期向市报送依法履行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情况工作制度,我镇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按时报送我镇2019年履行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情况,认真对待上级部门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情况的考评。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的工作制度,确保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得到及时履行。

  (二十八)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通畅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探索建立健全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我镇始终紧抓正确舆论导向,坚定立场,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方向,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及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根据《港口镇应对媒体舆情处置工作预案》、《港口镇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利用网络舆情监控系统每天24小时跟踪监测有关我镇的网上动态,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及时发现并打击不实网络政治谣言,清理网络有害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快速反应做好跟踪报道和网络回帖,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做好对敏感问题及时宣传引导,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九)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协同信访部门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合力;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强化大数据运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调解员专家库。

  (三十)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便民化。优化行政复议申请网上通道,实现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以及查询有关信息。我镇已设立行政复议的受理点,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即能申请行政复议。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集中受理机制,依托政务窗口,建立统一受理点,实现行政复议受理“一个窗口对外,群众最多跑一次”。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在镇内主要道路张贴行政复议宣传海报,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三十一)完善行政裁决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具有行政裁决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2019年我镇安排2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十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机制、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普法队伍经费保障机制、普法考核评估机制等,积极参加“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和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等活动。

  一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营造全民遵宪守法氛围。截至10月30日,我镇共派发各类宣传法律宣传单张6000多份、张贴法治宣传海报700多张、悬挂普法宣传横幅300多条,开展各类专题法治集中宣传活动6次,更新普法宣传栏4期共80版,受教育群众达14万多人次。开展法律“六进”。以镇领导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村(居)民、企业务工人员等作为普法重点对象,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平台,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班、执法人员培训班等活动;组织和参与了“春节前外来务工人员”专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反邪教”专题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并在全镇12家中小学校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大课堂活动,约1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切实提高了在校师生对宪法的认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把握宣传重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利用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终端、广告牌等载体播放宣传片500多次;在城乡主干道、繁华商业街、广场、公园、公共文体场馆、群众办事大厅、公交车、汽车客运站等各类窗口单位、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组织机关、社区、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广泛张贴宣传资料1000多份,使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普法效果。在港口医院对开的全民健身广场开设反邪教普法专栏,打造全镇普法宣传固定阵地;在“港口综治中心”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并及时更新镇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在人员聚居的花园小区推行电梯显示屏播放法治专题宣传广告,使法治宣传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新媒体平台举办了一次为期4天的法治知识有奖问答,共有35943人次参加了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知法用法、依法维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性。

  我镇于10月15日至10月30日组织349人参加国家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同时,我镇于11月15日组织开展港口镇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第一季评议会选出5个被评议对象,根据被评议部门的履职报告,组织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对该对象进行评分,向各部门、各村(社区)公布评议结果,督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大力加强业务普法宣传,提升社会法治水平。

  我镇财政分局加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和广东省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组织举办政府会计制度专题培训。5月和10月分别举办两场专题培训,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约80人参训,邀请专家讲授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政府会计制度解析、政府会计实务应用、财务云软件操作技巧,以及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等。推进政策制度培训常态化。8月和11月分别组织了全镇预算单位负责人、出纳、会计、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解读财政财务制度和政策。

  我镇住建局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共组织参加市住建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班3次,分别为:2019年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与监督专题培训班;2019年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立法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2019年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导读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参训执法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了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也增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镇大力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实现以点带面。根据《中山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法治组〔2017〕8号)精神,拟将我镇群众社区设立为2019年港口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示范点,并将继续推进我镇“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1)行政审批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在简政放权工作中,基层政府相关部门承接了大量的上级机关职能,便利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工作量激增,但承接单位人手不足;下放事项复杂,但上级机关指导不足,基层工作人员培训不够,素质和水平未能跟上等,导致服务企业发展的效率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整体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公职人员特别是少数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个别行政执法办案中还存在重实体正义、轻程序公正的情况。少数企业对法律缺乏敬畏,在经营中为追求利益,钻空子、找漏洞,违反税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仍有发生。个别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低,在发生矛盾纠纷如劳资、工伤等矛盾纠纷时“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依然存在。

  (3)内部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内部整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我镇内部监督体系仍需完善,通过研究将以上领域的工作进行细致化、规范化。

  第二部分:我镇2019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19年,港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梁战文同志认真履行港口镇人民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当好基层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重大法治建设工作抓部署、重推进、促协调、强督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过一年的努力,我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逐步提升,法治意识逐步强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格局初步形成。

  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并下发《港口镇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港口镇2019年全面依法治镇工作要点》文件,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规范和细化各项工作内容和指标。同时,担任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领导全镇依法行政工作,并定期组织听取司法所就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报告,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得失,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此外,积极参与法治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支持法治文艺晚会、大型集中普法宣传等活动的开展,推动法治工作深入发展。

  二、以规范化为关键点,提高行政行为科学性合法性

  我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关于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要求,保障行政权力在法律规范框架内行使,以规范的程序促进行为的合法有效和科学合理。

  (1)规范重大决策事项制定程序。严格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以及《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重大决策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2)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实施。2019年初我镇在政府网站公开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列明各项数据、涉及的人财物等数量,以公开透明促公正执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试点工作,为相关执法部门购置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明确公示要求和审核程序等规定,推动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正、文明、合法。在我镇案卷评查中,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参加互评,案卷质量均达优秀,经过自评自查后,各部门对案卷进行查缺补漏,提升我镇依法行政水平。

  (3)规范内部监督机制。一方面,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责任,通过安排司法所定期抽检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听取部门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等措施,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抓好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案件录入工作,定期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监督系统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全镇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此外,严格执行港口镇《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港口镇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政府内部运作,强化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的管理,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三、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镇始终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努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对照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权限和工作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事项。应群众申请公开信息11宗,为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情况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深化各项便民服务。不断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结合本镇实际,按业务分类建立以人社分局业务大厅为主、住建局大厅为辅的2个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15个,涵盖城建、交通、流管、社保、计生等18个部门229项公共服务事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业务。同时,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能力。

  四、以专业化建设为着眼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注重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一是加强制度保障。自2014年起正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设置法律顾问室,统筹镇政府法律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持,2019年7月我镇整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镇法律顾问、一校一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源,组建港口镇法律顾问团,丰富我镇法律顾问资源;二是引进专业法律顾问。常年聘请法律专家团队作为我镇的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重大项目及合同、法律诉讼活动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同时对涉稳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意见等。三是加强政府司法部门专业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水平,我镇安排了2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到司法所工作,充实了司法行政的工作力量,多次派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培训专题涉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应诉培训、行政诉讼、法治政府建设等主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了政府法制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和法律风险防控的监督作用。

  五、以普法宣传为切入点,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加大力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镇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营造全民遵宪守法氛围。截至10月30日,我镇共派发各类宣传法律宣传单张6000多份、张贴法治宣传海报700多张、悬挂普法宣传横幅300多条,开展各类专题法治集中宣传活动6次,更新普法宣传栏4期共80版,受教育群众达14万多人次。开展法律“六进”。以镇领导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村(居)民、企业务工人员等作为普法重点对象,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平台,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班、执法人员培训班等活动;组织和参与了“春节前外来务工人员”专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反邪教”专题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并在全镇12家中小学校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大课堂活动,约1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切实提高了在校师生对宪法的认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把握宣传重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利用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终端、广告牌等载体播放宣传片500多次;在城乡主干道、繁华商业街、广场、公园、公共文体场馆、群众办事大厅、公交车、汽车客运站等各类窗口单位、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组织机关、社区、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广泛张贴宣传资料1000多份,使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普法效果。在港口医院对开的全民健身广场开设反邪教普法专栏,打造全镇普法宣传固定阵地;在“港口综治中心”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并及时更新镇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在人员聚居的花园小区推行电梯显示屏播放法治专题宣传广告,使法治宣传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新媒体平台举办了一次为期4天的法治知识有奖问答,共有35943人次参加了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知法用法、依法维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性。

  (四)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我镇于10月15日至10月30日组织349人参加国家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五)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我镇于11月15日组织开展港口镇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第一季评议会选出5个被评议对象,根据被评议部门的履职报告,组织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对该对象进行评分,向各部门、各村(社区)公布评议结果,督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大力加强业务普法宣传,提升社会法治水平。

  (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组织镇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大规模培训,先后于2019年6月5日、2019年9月12日安排镇法律顾问专门为全体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讲授违法建筑、水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等知识,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我镇2019年先后组织两批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培训,共计组织19人参加中山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六、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着力点,增强社会法治观念

  一年来,我镇政府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尊重并自觉执行生效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如对历史征地遗留的苏某荣等系列的行政诉讼案件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引入法律顾问参与研讨,研究一揽子的解决办法,最终与原告达成行政调解,避免产生更大的诉讼风险。按照吴某章等人行政诉讼案的判决结果积极协调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行政调解意向,成功解决一宗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我镇认真执行《中山市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规则》规定,带头参与行政案件应诉工作,并严格政府行政案件应诉要求,2019年度机关负责人出庭2次,参与2宗案件的庭审,保证出庭应诉率达100%。

  第三部分: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科学决策程序规则。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论证会、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决策实施过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阳光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制度、新闻媒体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和处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问责机制。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和舆情民意表达方式。建立健全舆情民意收集、分类、交办、督查、反馈的网络问政链条,方便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参与建言献策。

  (三)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行政机关各部门要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要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网上投诉监督处理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

  (四)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协同信访部门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合力;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强化大数据运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大综治、大调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各部门负责人要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六)健全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并深化法律援助服务、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服务力度,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建立法治宣传、调解工作、法律服务三结合的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其它法律服务机构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