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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8 分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镇(街)级

社区(村)级

1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法规文件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粤民发〔2019〕103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73号)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港口镇人民政府

■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




2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港口镇人民政府

■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




3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天

各社区(村)

■镇政务大厅公示栏

■社区(村)公示栏




4

审批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港口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村)

■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



5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法规文件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民函〔2019〕451号)

●《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港口镇人民政府

■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




6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港口镇人民政府

■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




7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天

各社区(村)

■镇政务大厅公示栏

■社区(村)公示栏




8

审批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港口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村

■港口镇人民政府

■社区(村)公示栏



9

临时救助

政策法规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中府办〔2021〕43号)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港口镇人民政府

■港口镇人民政府




11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中府办〔2021〕43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3天

各社区(村)

■社区(村)公示栏




12

审批信息

●临时救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中府办〔2021〕43号)

非急难型获得的临时救助对象,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6个月;急难型获得的临时救助对象,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1年

港口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村)

■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



13

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

政策法规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府办〔2022〕17)号

●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民救字〔2022〕35号)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港口镇人民政府

■港口镇人民政府




14

审核信息

●申请人姓名、家庭人数、救助方式等相关信息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府办〔2022〕17)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7天

港口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村)

■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

■公共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