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市财政局港口分局(挂财政结算中心牌子)
部门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镇财政年度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做好各类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监督、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并代理预算单位财务收支核算,负责政府采购监和资产管理。
办公电话:0760-88402233
传真号码:0760-88406509
办公地点:中山市港口镇政府大楼二楼209、210、211、21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部门负责人:罗秋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