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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27 分享:

  单位全称: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

  部门职能:

  一、消防救援大队:

  (一)是做好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是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是开展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是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等工作。

  二、专职队职责:

  (一)是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二)是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物倒塌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是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等工作。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胜隆东路2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60-23187745、23187755(专职消防队)

  传真号码: 0760-23187744

  部门负责人:王广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