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
部门职能:
一、消防救援大队:
(一)是做好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是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是开展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是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等工作。
二、专职队职责:
(一)是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二)是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物倒塌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是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等工作。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胜隆东路2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60-23187745、23187755(专职消防队)
传真号码: 0760-23187744
部门负责人:王广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