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中山市港口镇投资促进和公有资产事务中心
部门职能:
(一)代表镇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所属公有企业的预算、监管、考核和收益分配等职责。代表镇政府作为接收各类资产、资源的产权主体并进行管理。指导所属公有企业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完善管控机制和规章制度。
(二)协助编制和管理所属公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
(三)负责所属物业的监督、管理。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760-88488605
办公地点:中山市港口镇政府大楼四楼41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部门负责人:仇晓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