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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和公有资产事务中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27 分享:

  单位全称:中山市港口镇投资促进和公有资产事务中心

  部门职能:

  (一)代表镇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所属公有企业的预算、监管、考核和收益分配等职责。代表镇政府作为接收各类资产、资源的产权主体并进行管理。指导所属公有企业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完善管控机制和规章制度。

  (二)协助编制和管理所属公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

  (三)负责所属物业的监督、管理。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760-88488605

  办公地点:中山市港口镇政府大楼四楼41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部门负责人:仇晓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