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中山市港口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部门职能:
(一)开展食品(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药品、特殊食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现场核查工作。
(二)协助指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开展食品(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殊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的日常巡查,开展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经营全过程隐患排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协助开展违法案件查处。
(四)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以及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监测。
(五)负责辖区内各类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六)参与“四品一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开展“四品一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和报送“四品一械”安全信息。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760-88488092
办公地点:中山市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4楼406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部门负责人:吴健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