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中山市港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部门职能:
(一)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负责社区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
(三)负责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完成传染病防控工作任务。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四)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报告,定期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
(五)开展应对传染病疫情、食源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工作。
(六)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和防控,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开展社区精神病防治及康复、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
(七)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协助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专项调查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八)组织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围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卫生工作。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监测工作。
(九)落实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760-88412120
办公地点:中山市港口镇银库路3号44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部门负责人:黄永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