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编制完成后,我镇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土地权属人、相关职能部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广大社会群众的意见,各单位和个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一、为广泛征求社会群众的意见,将方案主要内容在区管委会政务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公示网址为http://www.zs.gov.cn/gkz/gggs/content/post_2015387.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方案》的反馈意见。
二、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会将《方案》以OA形式发函给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个市级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其中,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个部门的意见均予以采纳,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意见部分采纳,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等7个部门表示无意见。
三、《方案》提交涉及的6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征求意见。经各股联社村民代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案》,并出具了正式的书面意见。
四、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会会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0月14日15:00在港口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09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中山市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港口镇)》论证会。来自省、市相关行业的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更新局等市级职能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各专家、代表听取了《方案》汇报,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同意该《方案》,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附:《中山市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港口镇)》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