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镇属企事业单位、村(社区):
经研究,决定:
胡书明同志任港口镇人大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财政局港口分局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廖重庆同志任港口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蔚鹏同志任港口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港口司法所)主任(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伟涛同志任港口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冼伟明同志任港口镇农业农村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主任(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丽华同志任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妇联主席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郑巩同志任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二级主办,免去其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国庆同志任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港口司法所)主任(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田秉川同志任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二级主办职级;
吴建衡同志任港口镇妇联二级主任科员,作为妇联主席人选,免去其港口镇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梁冠敏同志任港口镇纪检监察办公室(市监委派出港口镇监察组、审计办公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副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冼向敏同志任港口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港口司法所)副主任(副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谢伟波同志任港口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镇国同志任港口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一级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吴炳熙同志任港口镇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建威同志任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何树允同志任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君祯同志任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港口司法所)副主任(副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中明同志任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港口分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秋婵同志任中山市财政局港口分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纪检监察办公室(市监委派出港口镇监察组、审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叶蔚同志任港口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审批股股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郭周芳同志任港口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一级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基建股股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李滢同志任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一级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人事股股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王鑫同志任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综合二股股长、一级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综合股股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胡俊辉同志任港口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人事股股长、一级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综合二股股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梁志明同志任港口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港口司法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桂星同志任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李量同志的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港口分局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王光荣同志的港口镇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贺修豹同志的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锡洪同志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中山市港口镇委员会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