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镇中心区南片区E02-4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业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中府函〔2020〕30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告,欢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实施。
公告方式及地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kz/
附件:中山市港口镇中心区南片区E02-4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jpg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