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大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京珠高速以西)》A-02-10局部地块、《港口镇石特工业区控制性规划修编》A-01-08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复文号分别为中府函〔2021〕156号、中府函〔2021〕15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欢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实施。
公布方式及地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kz/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