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大丰工业区控制性规划京珠高速以东》B-01-22地块建筑高度调整草案已通过相关审查程序。根据《中山市城市规划公开规定》,现对该草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广大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组织可在港口镇人民政府二楼大堂、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kz/)、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堂、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调整地块周边查阅规划情况,若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可直接到中山市港口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查询。
附件:《港口镇大丰工业区控制性规划(京珠高速以东)》B-01-22地块建筑高度调整草案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地址及电话: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302室,8840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