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港口市场监管分局近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对辖区内的瓶装燃气供应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有公示安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名单;检查其瓶装燃气是否存放安全。行动中共检查了3间瓶装燃气供应站,检查中发现上述3间瓶装燃气供应站均未公示安全责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另外检查发现其中1间瓶装燃气供应站未将充满燃气的燃气瓶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仓库内,而是将满载状态的燃气瓶摆放到仓库外让其暴晒,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已对上述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供应站进行口头告诫,督促其整改。
二是检查辖区内的百货店销售的燃气具是否合格,重点检查其销售的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具是否带熄火保护装置,是否接头通过压模等情况;行动中共检查了6间相关经营户,上述6间经营户销售的燃气具都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且配备有熄火保护装置。
三是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液化石油气的存放安全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使用的燃具设备是否未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燃气阀门或接软管是否老旧破损;检查其使用的瓶装燃气是否存放安全。行动中共检查相关经营户33间次,检查发现其中有2间经营户的瓶装燃气存放量过多,1间经营户的燃气接软管系统布置不合理,执法人员已对上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户进行口头告诫,督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