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山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方案》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改善我镇生态环境质量,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近日,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封了我镇一家“散乱污”企业。
经检查发现,港口镇福田二路7号某玻璃钢加工厂主要从事游戏游艺玻璃钢制品生产加工,含有喷漆、打磨和树脂成型等产生废气、粉尘的工序。但该厂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相关环保手续资料不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就正式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鉴于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总电箱、物料仓等产污设备依法查封。
接下来,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将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加强对已违法企业的“后督察、回头看”,确保企业整改到位,以防出现污染反弹,全力保卫最美港口的蓝天碧水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