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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镇村(居)图书通借通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4-14 分享:

各村(社区):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意见》要求,各镇(区)村镇两级图书馆(室)要实现通借通还。我镇已于3月份开始升级镇图书馆,重新编码入库建档,计划于4月20日前完成,并于6月份完成市镇联网,实现市镇通借通还分段。为充分利用好镇图书馆升格为中山图书馆港口分馆的契机,更好地为村(居)群众服务,计划于4月15至4月30日将各村(居)文化室图书馆一并编码升级入库,统一由镇图书馆联网管理,实现我镇镇村通借通还(图书财产权仍属村居)。请各村(居)于4月10日前将图书送到镇文化中心图书馆统一编码升级,编码升级入库完成后再发还各村(居)。
    特此通知。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