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信息产业优势,把信息技术、数据服务、部门资源、基础设施等元素引入社会治理建设中,提升我镇社会治理智能化,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镇政府决定开展以统一的标准作业图、标准建筑物编码、标准地址库、标准基础网格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设施等社会治理要素(以下简称“四标四实”)为核心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提升“数字化”城镇管理水平。为做好“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大数据为核心、智慧管理为主线、提升城镇智能化水平为目标,按照党委、政府主导,部门互动衔接,系统主动承接,数据自动对接的工作层级,推动社会治理要素基础信息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可视化,最终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大会战,建立全镇统一“标准地址库”和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标准作业图”,编列“标准建筑物编码”,划分“标准基础网格”,建立信息长效更新维护机制,集中解决“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设施”信息存量问题,动态实时解决基础信息增量和变量问题,确保社会治理要素基础信息全面、准确、鲜活、立体。
建立全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数据库,切实打破“信息壁垒”、拆除“数据烟囱”,真正实现“信息跑路”,提高信息归集应用程度,推动信息高度共享和深度应用,使各社会治理要素立体化于作业图上,多维感知、立体防控,确保社会治理水平与现代化城镇发展要求相适应、相协调,开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局面,取得“智感围城”防控格局新突破,提升我镇“数字化”管理水平和社会化应用。
(二)具体目标
1.建设一个统一的“标准地址库”。推进地名梳理和门楼牌规范管理,采集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设施信息并和标准地址关联起来,解决地名命名缺失和门楼牌重、乱、错、漏等问题,建设完善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实现全镇现有道路街巷等地名的采集率、规范率、标志制作安装率达100%;全镇既有建筑物门楼牌采集率、规范率、门牌制作安装率达100%;全镇既有建筑物房间号(按户或单位、单间)100%采集编列并标注上图。
2.建立一张共享共用的“标准作业图”。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政务版最新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数字划线地图”为底图,层次叠加民政部门行政区划和地名信息、公安机关门楼牌信息、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设施信息和标准基础网格划分图,形成一张“标准作业图”为政府职能部门、村(社区)、园区和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的日常数据应用,实现“一张图”作业。
3.建立一套统一的“标准建筑物编码”。以省、市、区行政区域、道路(街巷)、建筑物、房间号为序列,为全镇既有建筑物、房间编列数字编码,依托“标准作业图”标注到每一栋建筑物上。全镇建筑物、房间编列身份编码率、标注上图率、安装率均达100%。
4.建立一张统一的“标准基础网格”。在我镇现有的社区网格基础上,根据国家标准GB/T 34300-2017划分基础网格,每个网格有唯一的编码,实现网格地理信息数字化和全覆盖。各业务部门在基础网格上搭建业务网格。
5.建立一个“社会治理要素基础信息资源库”。
(1)全镇集中开展一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设施基础信息采集大会战,实现“底数清、信息准、数据全”。
①采集实有人口信息。全镇实有人口(含本镇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居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采集率、准确率达100%。
②采集实有房屋信息。实有房屋(含合法建筑物、存量建筑物)基础信息(包括房屋名称、房屋类型、房屋用途、建筑物类型、房屋所有人信息、门牌信息等)采集率、地理坐标标注率、准确率达100%。
③采集实有单位信息。实有单位(含机关、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社会信用代码、运营状态、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信息等)采集率、准确率达100%。
④采集实有设施信息。实有设施(包括视频监控、消火栓、治安岗亭、门卫室、防冲撞、防空洞等公共安全设施;交通信号灯、路牌、公交站、桥梁涵洞、天桥等道路交通设施;邮筒、井盖、路灯、垃圾箱(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宣传栏、广播电视设施、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给水、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电梯、内部停车场等房屋配套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施;ATM机、广告牌、报刊亭、菜市场、烟囱等其它设施)基础信息(包括设施类型、地址或地理坐标、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等)采集率、地址或地理坐标标注率、准确率达100%。
(2)建立“四标四实”基础信息常态化更新维护机制,及时增加新产生的信息,注销已无效信息,更新发生变化的信息,实现“社会治理要素基础信息资源库”信息全面、准确、鲜活。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战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凯宏(党委副书记)、陈彩琳(党委委员)、黄文舟(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党政办、综治维稳办、应急管理分局、消防大队、财政分局 、国土分局、交通运输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文体教育局、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市场监管分局、社会事务局、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城管综合执法分局、村(社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公安分局,由黄文舟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何日恒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指导、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负责联络协调、具体落实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内容和任务。
各成员单位要参照镇做法组建工作架构,成立由负责人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沟通、经费保障、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先开展“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清洗、上图,再建立完善“四标四实”基础信息常态化更新维护机制,实现我镇“四标四实”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四标四实”工作分四个阶段:准备工作阶段、信息采集阶段、清理核对阶段、长效机制阶段。其中,信息采集阶段为“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在7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
1.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运作。完成相关部门人员组织架构,在公安分局开展日常办公,成员部门工作架构参照落实。(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2.召开动员部署会。召开全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动员部署会。(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3.组建信息采集核对队伍。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任务数并参考实有人口数,下达各部门、村(社区)开展“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应当组建的队伍人员数量。采集人数不够的,可购买社会服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
(二)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核对阶段(2019年4月11日-7月31日)
1.下发核查任务。通过手机App、电脑PC端下发成员单位需核查的街路巷门楼牌地址信息、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总任务。各成员单位对总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每天工作任务清单。(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2019年4月11日前完成)
2.组织核查采集。广泛借助物业管理企业、用工单位等“外力”,组织信息采集核对人员根据任务清单实地上门逐楼、逐房、逐户、逐人核对、采集。上门核对采集时应完成:
对辖区内所有街路巷门牌信息进行核对并在地图上确认;对辖区内所有建筑物进行坐标采集,逐层核实房间号并采集房间地址信息,在地图上标注确认;同时同步核对、采集房间居住人员身份信息或实有单位信息。对未推送但辖区内实际存在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全部采集(手机端录入或人工采集后在PC端录入),确保不遗漏。(各成员单位负责,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
3.校验数据质量。对已核对、采集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数据全部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上传市公安局“标准地址数据库”。(各成员单位负责,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
4.开展门牌编制。市公安局楼牌“统招分建”工作后,开展全镇门牌编制安装。(公安分局负责,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
5.建立考核机制。将“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纳入镇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实地抽查和案(事)件倒查监督机制,将实地抽查和案(事)件倒查结果作为“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综治办牵头,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数据清理核对阶段(2019年8月1日-12月31日)
1.完成数据清理。规范标准地址信息数据,对全镇已核对、采集确认的“四标四实”基础信息进行标准化清洗、规范落实“标准建筑物编码”规则,参照“省、市(区)行政区域、道路(街路巷)、村(居)委、门牌号”等要素,对全镇建筑物进行编码(具体到栋数),建立完善“标准建筑物编码”定期更新机制。按照建筑物编码规则进行编码,并在“标准地址库”上标注。
2.完成各成员单位管辖的社会治理要素标注。各成员单位采集提供各自负责管辖的其他社会治理要素的基本信息,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3.完成数据维护。对清理核对发现的问题数据进行纠错、删除、补缺等工作,按照要求统一划分本镇区基础网格。
(四)数据更新纠错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建立部门数据维护机制,依托各部门职责,建立并不断优化政务外网公安内网“四标四实”基础信息常态化更新维护机制,切实保障数据社会化应用。(公安分局负责,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本方案涉及各单位的职责,如因机构改革尚未归口移交的,在移交前由原单位负责,移交后由新单位落实。本方案未列明但确属相关单位职责的,对应单位应主动承担、落实开展。
(一)公安分局
负责“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沟通、督促指导等工作。
1.牵头制定“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培训,按照信息采集操作指引开展工作,确保门楼牌编制和安装标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规范。
2.规范落实“标准建筑物编码”规则。参照“省、市(区)行政区域、道路(街路巷)、村(居)委、门牌号”等要素,对全镇建筑物进行编码(具体到栋数),建立完善“标准建筑物编码”定期更新机制。指导辖区按照建筑物编码规则进行编码,并在“标准地址库”上标注。
3.配合社会事务局开展不规范街路巷地名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全镇门楼牌查漏补缺。
4.开展全镇门楼牌“统招分建”签约工作。
5.根据道路街巷标准名称,编定、安装既有建筑物门楼牌。
6.规范标准地址信息数据,对全镇已核对、采集确认的“四标四实”基础信息进行标准化清洗、上传市公安局匹配并同步推送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7.建立实有人口常态更新维护机制,推广使用社会自助申报APP和公安机关联网的视频门禁系统。
8.配合上级组织开展督导考核工作。
(二)社会事务局
负责落实全镇道路街巷命名和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整治,安装规范、正式地名标牌。
1.对全镇街路巷命名、更名、销名进行查漏补缺,在政务外网的“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标注全镇行政区范围内每一条路街巷位置、走向、起止点、长度、宽度。
2.对全镇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规范街路巷地名、道路交通标志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并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3.提供社团组织、群众团体的信息给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4.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将全镇每条新增、撤销的道路街巷名称、社团组织、群众团体信息定期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三)国土资源分局
1.提供最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政务版最新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数字划线地图”作为“标准作业图”底图,建立底图定期更新机制。
2.配合对全镇既有建筑物进行全面摸底核查。为摸查工作提供包括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信息在内的技术和数据共享支持。
3.提供全镇基础地理信息和能清楚显示拟命名道路街巷走向、相连路街位置的地形图或平面图。
4.通过更新地形图方式更新城镇道路(街巷)、建筑物变化的矢量地图,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5.提供全镇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及公园内建筑等信息,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6.负责采集《规划许可证》登记的镇内主要建筑物框架结构信息、建设框架模型库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7.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提供全镇燃气设施信息给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2.采集全镇停车场(位)、中心组团处理设施、黑臭水体处理设施等信息,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3.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五)财政分局
根据“四标四实”工作推进进展情况,统筹落实推进“四标四实”工作相关系统建设以及人力、物力等经费保障。
(六)交通运输分局
1.组织、指导采集道路货运企业、道路运输服务业、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轮渡、汽车维修企业、汽车驾驶培训学校等企业的法人、地址、从业人员、联系方式、坐标等信息,并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2.负责开展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公路控制区范围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核查和标注工作。
3.将本部门负责的综合交通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含轨道规划)、公路运输枢纽、港航设施等信息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4.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七)水利所
1.将全镇江河、湖泊、水库、堤防(包括河涌、人工湖、人工水道)及排水(雨水)管网、水井盖、其他水务设施等城镇设施信息(坐标、负责部门、联系电话)采集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2.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八)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将全镇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站)、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点信息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2.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九)市场监管分局
1.提供现有的各类镇场主体注册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信息给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新增、修改、注销或吊销的各类镇场主体注册地址按照标准地址进行匹配后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3.采集本部门管理的特种设备如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设备的位置,压力管道位置和长度等信息,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4.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十)城管综合执法分局
1.将全镇已办土地证的存量违法建筑信息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除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公路控制区范围)大型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核查和标注工作。
3.采集本部门维护管理的路灯、厢式变压器、路灯、电缆井、视频监控、镇政道路消防栓、桥梁涵洞、人行天桥等镇政设施,以及园林、公园、垃圾(中转、处理)站(屋)等相关信息,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4.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十一)应急管理分局
1.采集全镇应急重点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坐标位置等信息,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2.将本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信息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3.将本部门保管的应急装备、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存位置,本部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驻点区域信息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4.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更新维护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十二)税务分局、文体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环保分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邮政分局、电信、移动、联通、供电、供水等单位。
1.提供全镇自来水厂,供水设施、管道铺设以及电力设施信息给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结合本部门职责,采集本单位的实有单位、实有设施如消防救援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银行网点和ATM柜员机,物流仓库和网点,批发市场,菜市场等等信息,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3.配合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
4.结合本部门职责,推广应用“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并可申请在“标准作业图”上增加应用功能模块,满足本部门自定义需求。
5.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维护更新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十三)镇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1.制定“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工作任务时间表。组建以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参与的工作组织架构。
2.按要求组建“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核对队伍,完成“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3.组织人员逐楼、逐房、逐户、逐人采集和核对地址、建筑物、房间、单位信息;梳理、采集本地区不规范、重、错、漏地名、门楼牌、实有单位信息,按要求录入标准地址库。
4.与中标公司签订本镇区门楼牌制发、安装维护协议。
5.提供标准地址信息给门楼牌中标企业制定门楼牌;指导中标企业安装门楼牌。
6.按要求统一划分本辖区基础网格。
7.根据各阶段任务落实开展“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保障经费。
8.采集自行建设、运维的各类市政、水务、园林、公园、路灯、消防设施、社会管理设施等信息,并标注至“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9.建立完善数据定期维护更新机制,定期更新维护至政务外网“四标四实”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镇党委、镇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全镇之力摸清基础数据,统一数据标准,打破信息壁垒,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我镇“数字政府”政务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镇各部门、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本工作方案下发的一周内制定本单位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具体落实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架构,落实人员,制定工作推进时间表,细化任务,夯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落实。
(二)内外结合,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应于全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动员部署会后一周内召开动员会,逐级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充分发动辖区公安民警、辅警、流动人口协管员、村(社区)干部、社工、治保会、企事业内保组织、义工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迅速组建专门队伍开展信息采集。要密切与上级对口部门联系,积极主动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进一步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统一全镇基础信息采集人员的服装和工作证件,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和顾虑的问题,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优化手段,确保质量。切实做好“四标四实”配套信息化项目建设,为集中采集和常态化更新维护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在实现社会治理要素信息数字化、标准化、可视化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大数据应用。要构建数据校验机制,保障数据采集质量;充分把控各部门已有社会治理要素基础数据的融合,做好数据清理、关联。要以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加强信息质量监督考核,落实工作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信息漏采漏录、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全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系统安全管理,对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阶梯设置用户权限。对数据库中的敏感字段加密保存,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四)落实经费,做好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工作经费特别是人财物方面的保障,按需保障“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提前谋划,密切与财政部门沟通,做好项目经费预算或追加。工作中涉及到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地图、打印图纸、数据共享、标注信息等工作,相关单位不得收取费用。
(五)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任务推进落实时间表(附件2),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层级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镇“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现场实地指导、督导,将此项工作纳入2019-2020年各部门和村(社区)绩效考核,并至少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