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中山市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9〕37号)要求,港口镇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张旗鼓地为广大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增强广大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营造全社会关爱、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为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推动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悬挂光荣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全镇悬挂光荣牌工作开展。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罗希京(党委委员)
副组长:周国庆(武装部),罗瑞燕、徐瑾(社会事务局)
成 员:吴燕芬、黄虹、吴炳棠、吴志峰、梁志勇、梁颖欣、苏杰、蓝婷婷(社会事务局),各村(社区)民政干部、民兵营长。
三、悬挂对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悬挂光荣牌的对象为:户籍在港口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共1316户。具体需悬挂光荣牌家庭参见《港口镇2019年集中悬挂光荣牌家庭统计表》(附件1),工作标准参见《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问答》(附件2)。
四、时间步骤
根据镇统一部署,此项工作从4月2日启动,务必于4月18日前全部完成。根据实际,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2日至3日)。制定《港口镇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方案》,于4月2日召开镇动员部署会暨启动仪式,统一下发《光荣牌》,部署并启动我镇悬挂光荣牌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研究细化工作措施,于4月3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4月4日至15日)。各村(社区)按照《港口镇2019年集中悬挂光荣牌家庭统计表》,组织人员全面开展光荣牌安装悬挂工作,并及时将安装情况拍照上报镇社会事务局。期间,镇领导小组将深入每个村(社区)进行督促指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4月16日至18日)。镇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光荣牌安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未按时完成安装任务或者安装质量不达标的,全镇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整改。各村(社区)要按时上报悬挂光荣牌情况,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为广大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拥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国家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以来的一项重要行动,意义十分重大。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部署;各村(社区)民政干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全程跟踪落实,确保悬挂工作按时按质按量落实到位。
(二)加强教育宣传。各村(社区)要把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利用大张旗鼓开展悬挂光荣牌工作的机会,积极开展与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等的走访交流,灵活采取各种形式向优抚对象宣传党的优抚安置政策,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积极开展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爱、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工作中有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整理上报镇社会事务局。
(三)严格工作标准。关于悬挂光荣牌工作的政策标准和悬挂标准,《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问答》已经有了详细的规定。各村(社区)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学习,严格按政策办事,按标准做好安装工作。特别是对于户数较多、任务较重的村(社区),要加派人手,科学统筹,确保4月15日前完成安装工作。镇将按照20元/块的标准对安装费用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村(社区)自行解决。工作中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及时与社会事务局苏杰联系(电话:8843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