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其他文件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中山市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3-13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中山市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农函2019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931日至430日全面完成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将于201951~9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迎检验收。结合我镇实际,春防散养畜禽集中免疫补贴标准:(1)对散养家禽300羽及以下:鸡、鸭、鹅等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到场到户实际免疫补助0.5/羽,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4



关于印发《中山市2019年春季

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中山市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山市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


附件

 

中山市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在我市发生流行,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国家和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类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猫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坚持常年免疫与集中免疫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我市动物防疫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全年不暴发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情。

(二)免疫密度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狂犬病的应免犬只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

(三)免疫质量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犬只狂犬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

(四)检疫监督目标。实施检疫申报制度,畜禽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动物免疫工作。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做法,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类狂犬病的强制免疫和猫狂犬病的全面免疫工作。各镇区要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队伍的作用,春防期间做好散养畜禽的集中免疫工作,及时督促规模养殖场对新补栏畜禽和已到免疫期的畜禽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二)抓好消毒灭原工作。各镇区要依照消毒工作指引,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做好消毒灭原工作,防止病原滋生蔓延。要抓好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好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工作。

(三)抓好免疫效价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好市、镇两级兽医实验室的作用,全面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疫病免疫效果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科学指导防疫工作。对监测结果不达标的要及时落实补免措施

(四)抓好动物检疫工作。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活畜禽和生猪产品跨市跨省调运检疫工作。落实生猪屠宰企业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严把生猪采购、屠宰检验、生猪产品出厂等关口,严格执行“1110”制度和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按要求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五)抓好疫情排查工作。各镇区要严格按照《2019年中山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做好定时定点采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在春季疫病高发阶段,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落实巡查任务,掌握辖区内养殖场(户)畜禽健康状况,提升疫病预警预报能力。对异常情况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健全疫情报告和处置机制。各镇区要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凡发现大批量不明原因死亡畜禽等可疑疫情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上报,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要设立并公布疫情报告电话,执行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关键时期24小时领导带班轮值制度。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疫情处置制度。

(七)抓好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各镇区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储备充足应急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八)抓好防疫培训和宣传工作。要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开展防疫人员和养殖人员防疫技能培训,提高防疫技能水平。开展非洲猪瘟、H7N9流感、狂犬病等疫病防控知识宣传,让公众知道“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经过检疫并煮熟的猪肉可以放心食用”,科学引导消费预期,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群防群控意识和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各镇区要进一步落实动物防控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因责任不落实、免疫不到位、处置不及时、检疫监督渎职等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疫情扩散漫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落实防控工作经费。各镇区要及时落实防控工作经费,保障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督促检查。今年春防工作从3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各镇区于4月10日和30日在农情分析系统上报散养畜禽(生猪存栏50头以下,家禽存栏1000只以下)和犬只免疫工作进度,5月10日前完成春防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我局动物防疫定点联系工作组从3月中旬开始组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5月10日后我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