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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3-26 分享: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港口镇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港口镇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

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根据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安委〔2019〕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重要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以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强化法治惩处,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实现公交车和桥梁设施平安运营。

  二、工作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求,强化对公交车安全防护、桥梁防撞防护设施的排查检查,加强对公交车辆、桥梁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公交车和桥梁安全防护水平,着力解决一批“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排查治理

  1.排查摸底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对本镇区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现状和底数进行全面摸排,指导制定改造方案,在确保相关经费落实的前提下,明确安装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督促本辖区公交运输企业在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张贴统一警示标语,安装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桥梁防撞护栏排查。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施情况,摸清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交通运输分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治理桥梁防护设施安全隐患。对城市桥梁重点排查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隔设施等安全设施,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住建局负责)

  4.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开展对公路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支撑技术研究,编制护栏升级改造技术方案和指南;在实际操作中要综合考虑公路桥梁结构安全、运行状况、防撞标准、改造条件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科学合理制定防护设施设置方案,要结合干线公路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公路改扩建工程等工程,逐步完善我镇桥梁安全防护水平。(交通运输分局负责)

  (二)强化管控措施

  1.切实落实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关规定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逐步在跨河、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以及经过人员密集区的重点线路、重点时段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跟车加强安全防范。(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对处置能力。指导、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加强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实战演练,进一步增强其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指导公交运输企业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 999-2015)要求,完善应急处置规范,明确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靠边停车、及时报警等操作流程。(交通运输分局牵头,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内部管理和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加强对公交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健全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以应对处置乘客干扰行车为重点,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培训演练,规范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应对处理突发情况的技能素质。(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贯彻执行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标准,落实防护隔离设施的指标要求。(交通运输分局牵头,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客车结构安全技术及安全运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客车结构安全技术及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落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有关强制要求。(经信局、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落实综合性交通管控措施。对客观上无法改造或改造难度大的桥梁,且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特大悬索桥及斜拉桥等缆索承重的桥梁,研究科学调整公交线路或采取公交车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完善各相关部门联合管理措施,加强对桥梁上车辆运行情况、驾驶行为的监控,确保车辆通行安全。(交通运输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执法督办

  1.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随意上下客、“三超一疲劳”以及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公交站场、公交车运营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司乘人员安全管理和安装、使用车辆行驶记录仪等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公交车辆运行安全。(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省、市有关部门列为重大隐患并挂牌督办的公路桥梁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力量展开整治,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力度,镇安委办将适时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镇安委办督办)

  (四)建立惩戒机制

  1.加强法治惩处。加大对涉及公交车和公路桥梁安全的案件侦办力度,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公安分局负责)

  2.加强警民联动。对于接到干扰、辱骂殴打公交车驾驶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报警,要及时出警,依法处理,典型案事件要向社会公布,形成震慑。(公安分局负责)

  3.完善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积极进行劝导和举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违法行为,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要予以大力表彰褒奖。(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分局负责)

  (五)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的宣传,曝光一批侵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处罚典型案件,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宣传办、公安分局、司法所、交通运输分局、安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车载媒体宣传阵地。督促公交运输企业通过在公交车内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播报等方式进行警示告诫,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交通运输分局)

  3.弘扬见义勇为的正能量。大力宣传制止殴打驾驶员等干扰驾驶的行为的见义勇为事迹,引导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宣传办、公安分局、司法所、交通运输分局、安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应急能力

  1.完善水上应急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我镇水上搜救中心工作制度,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兼结合、军地结合的水上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机制。推动地方救助基地和应急救助力量建设,全面提升水上应急反应能力,为水域经济安全发展保驾护航。(交通运输分局、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制定完善水上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国家海上搜救预案》,制定完善水上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细化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区域风险分析,预置救援力量,完善相应的应急技术和装备储备,建立勘测搜寻、潜水打捞等领域专家和救援人员数据库,健全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实现协同安全高效处置。(交通运输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社会救援组织管理。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普查和评估,研究制定参与救援方式。构建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培训演练、能力测评、信息发布、分级调用等工作机制,完善通行保障、奖励补贴、社会荣誉等政策措施,构建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安监分局、社会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任务分工原则与进度安排

  (一)强化属地责任。各村(社区)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工作,抓好任务分解落实,整体推进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跟踪督促。

  (二)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分工要求,落实好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实施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对未明确牵头部门的工作任务,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各项任务原则上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强化责任,细化举措,抓紧制定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制定工作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有关部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9年1月底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督导检查。镇安委办将加强跟踪督促,并将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切实以考核推动工作;要加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挂牌督办,严格事故查处,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工要求,强化对本行业领域有关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工作总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总结,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镇安委办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市安委办,将好经验做法上升为可行的政策措施。

   

  附表:港口镇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主要工作分工安排表

   

 

   

港口镇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

主要工作分工安排表

   

 序号

  主要任务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一)全面排查治理

  1

  对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现状和底数进行全面摸排,指导制定改造方案。

  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上半年

  2

  督促本地区公交运输企业在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张贴统一警示标语,安装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

  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

  3

  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施情况,摸清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

  交通运输分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内道路桥梁的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公路桥梁的2019年度前完成。

  4

  对城市桥梁要重点排查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隔设施等安全设施,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

  住建局负责

  2020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整治,并持续跟进排查。

  5

  开展对公路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支撑技术研究,编制护栏升级改造技术方案和指南,综合评估后制定防护设施设置方案,逐步完善,提高桥梁安全防护能力。

  交通运输分局负责

  持续推进

  序号

  主要任务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二)强化管控措施

  6

  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大重点线路、重点时段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

  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

  7

  指导、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加强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实战演练。

  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每年组织1次全员培训,演练1次

  8

  指导公交运输企业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 999-2015)要求,完善应急处置规范,明确应急处置操作流程。

  交通运输分局牵头,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

  9

  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健全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培训演练。

  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上半年完成教育培训、演练制度建设;每年组织1次教育、演练。

  10

  贯彻执行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标准,落实防护隔离设施的指标要求。

  交通运输分局牵头,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

  11

  贯彻执行客车结构安全技术及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落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有关强制要求。

  经信局、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

  12

  强化落实综合性交通管控措施。

  交通运输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

  序号

  主要任务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三)加强执法督办

  13

  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随意上下客、“三超一疲劳”以及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公交站场、公交车运营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司乘人员安全管理和安装、使用车辆行驶记录仪记录等工作要求。

  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4

  各地对省有关部门列为重点隐患、挂牌督办的公路桥梁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力量展开整治,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力度,省安委办将适时对重点隐患进行专项督办

  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镇安委办督办

  持续推进

  (四)建立惩戒机制

  15

  加大对涉及公交车和公路桥梁安全的案件侦办和惩处力度。

  公安分局负责

  持续推进

  16

  加强警民联动,及时出警,典型案事件要向社会公布。

  公安分局负责

  持续推进

  17

  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见义勇为,大力表彰褒奖见义勇为。

  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

  (五)加强宣传教育

  18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的宣传,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

  宣传办、公安分局、司法所、交通运输分局、安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9

  督促公交运输企业通过在公交车内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播报等方式进行警示告诫,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

   

  交通运输分局负责

  2019年上半年

  序号

  主要任务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20

  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引导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宣传办、公安分局、司法所、交通运输分局、安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六)提高应急能力

  21

  进一步完善各地市水上搜救中心工作制度,健全水上应急救助指挥体系。研究出台水上搜寻救助地方性法规。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机制。推动地方救助基地和应急救助力量建设。

  交通运输分局牵头,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

  22

  落实《国家海上搜救预案》,制定完善水上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加强区域风险分析,预置救援力量,完善相应的应急技术和装备储备。建立勘测搜寻、潜水打捞等领域专家和救援人员数据库。健全预案体系,搞好应急演练。

  交通运输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

  23

  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普查和评估,研究制定参与救援方式。构建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通行保障、奖励补贴、社会荣誉等政策措施,构建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

  安监分局、社会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