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春祭节日,期间将有大量的群众前往开发区福荫元和张溪万福园等殡葬单位进行祭扫活动。按习俗,清明拜祭活动时间为4月,其中拜祭高峰期为4月5-7日及4月每个周末,为了让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地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现就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加强绿色殡葬宣传,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工作原则:加强宣传力度、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成立清明祭扫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罗希京(党委委员)
常务副组长:罗瑞燕(社会事务局)
副组长:徐瑾(社会事务局)、何日恒(公安分局)
成员:宣传办、社会事务局、公安分局(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市场监管机构、城管执法分局、各村(社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清明祭扫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的宣传引导、安全保障、交通疏导、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徐瑾兼任。
三、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宣传办:利用“港口发布”、电视台等媒体,做好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清明扫墓活动的通告等宣传,呼吁错峰祭扫。配合殡葬宣传主题,弘扬优秀殡葬文化,移风易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其中从2019年起殡仪馆实施祭祀用品集中焚化工作,群众在殡仪馆馆祭祀先人的,不允许在祭祀现场焚烧各种祭祀用品(香烛除外)。
社会事务局:制定港口镇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协助做好绿色殡葬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规范和办事程序,防止发生责任事故。
公安分局:做好情报信息收集,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群众祭扫活动的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群众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交警大队:负责及时提供附近殡葬地点的交通信息,提醒群众错峰出行,防止交通阻塞。在交通管制路段,设置指引标志,指挥车辆行驶,机动巡逻,适时截流、分流车辆,快速处理一般交通事故。
消防大队:准备好消防车辆备勤,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灾意外及时出动救灾。
市场监管机构:负责对经营封建迷信用品以及违禁用品摊贩的查处,对清明群众祭扫期间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以及有关人员制造事端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城管执法分局:依法查处无照流动、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做好文明祭扫、绿色殡葬的宣传活动,及时掌握辖区内群众祭祀活动的动向,发现有不稳定因素、非正常祭祀活动苗头及时向社会事务局反映。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清明期间,若出现突发事件,清明祭扫工作协调小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灭火;
3.紧急疏散祭祀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撤离。
(二)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伤亡情况时
1.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交警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3.若情况危急,必要时请调配警力支援;
4.各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三)在祭扫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扫现场;
3.祭扫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遇有突发事件,严格遵守信息上报时限要求上报,确保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动态。
(二)各职能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