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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2019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7-03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

  《港口镇2019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港口镇2019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征兵工作精神和要求,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以确保新兵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为部队负责任的思想,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审查把关、保质保量、安全准时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我镇征兵工作任务,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领会把握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紧密联系实际,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深入宣传发动,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把全镇最优秀的青年送到部队,高质量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征兵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梁战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建锋(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文舟(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由黄建锋(兼)任办公室主任,贺洪彪任副主任,成员:许策明(党政办)、陈丽华(宣传办、文体教育局)、吴建衡(纪委)、孙业(公安分局)、胡书明(财政分局)、罗瑞燕(社会事务局)、李量(卫计局)、原少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征集对象和条件

  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招收对象:由市征兵办征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政治条件,按照最新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最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基本条件如下: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或矫正视力度数不超过600度,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

  四、征集办法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今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0日至6月30日)。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应征报名时间:至7月31日)。适龄青年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预征管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预定新兵等,全程依托“全国征兵网”实施网上管理。

  应征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高等院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也可回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9年9月1日,新兵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现役的时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五、征集时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

  6月3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我镇兵役登记率100%。7月1日至7月31日报名,7月中旬至7月底组织应征青年目测和初检,8月1日至8月20日组织应征青年上站体检和政治考核,8月底确定新兵入伍名单,9月初进行役前教育,9月10日起送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为7月20日前。主要是召开镇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精神,调整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征兵实施方案,筹划工作,部署任务。

  第二阶段,宣传报名和目测初检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5日。一是集中宣传教育和对征兵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做好目测和初检,确定上站体检人数和名单。目测和初检时间安排:7月12日至7月16日,各村(社区)组织目测。7月18日(周四)上午8时,民主、群众、群乐、胜隆、居委会目测合格人员在港口医院进行外科、内科、五官科检查,下午2时西街、石特、中南、下南初检合格人员在港口医院进行外科、内科、五官科检查。7月19日(周五)早上7:30对全镇外科、内科、五官科检查合格人员在港口医院进行验血、验尿、透视、心电图检查(抽完血和心电图后才可进食)。参加市、镇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表》,《体检表》上贴彩色免冠近照相片(一寸),体检人、身份证、相片三者必须相符,三者不相符不予体检。镇初检合格人员须递交个人彩色免冠近照(一寸)相片2张、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由村(社区)民兵营长负责收集。三是各村(社区)配合武装部统筹完成指标任务数,按照2018年我镇20个指标任务数参加镇初检,人数按照1:8的比例,上市体检站体检人数不得低于1:2.2,小数点后面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上市体检站体检人员合格率不低于45%。

  第三阶段,上站体检和政治考核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0日。一是组织镇初检合格的应征青年上市体检站进行体检。二是对上站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复检复查。

  第四阶段,复查定兵阶段。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31日。为市、镇征兵办进行联合审批定兵。

  第五阶段,送新兵阶段。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做好新兵役前教育和服装发放工作,召开新兵欢送会,新兵交接。

  第六阶段,工作总结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0日。做好征兵工作总结统计工作。

  六、各部门职责

  (一)武装部:

  1.掌握、执行国家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2.拟制征兵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征集任务;

  3.筹划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搞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4.负责与上级兵役机关、接兵部队的沟通协调,接待上级征兵工作检查组和接兵干部;

  5.组织开展兵役登记、网上预征等平时征兵准备,做好组织报名、被装请领发放、交接起运、办理退兵等工作,协调宣传、卫计、教育、公安部门做好征兵宣传、体检和政治考核等工作;

  6.负责牵头做好征兵办公室日常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义务兵优待;

  8.牵头组织征兵工作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进征兵工作的方法措施,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二)宣传办:

  1.围绕征兵各环节,以大学生为重点对象,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编制征兵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提纲;

  2.综合运用传统和现代传播手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等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营造浓厚的参军入伍氛围;

  3.及时采访报道征兵工作情况,宣扬先进典型,搞好舆论监督;

  4.协助做好应征公民、家长、亲友的思想教育工作,掌握社会思想动态,检查、指导下级征兵宣传部门的工作。

  (三)文体教育局:

  1.配合开展征兵普查、征兵宣传教育以及大学生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工作;

  2.负责组织学历、专业审查工作;

  (四)卫计局:

  1.掌握、执行国家有关征兵体检工作的政策规定;

  2.抓好体检队伍的组建、培训和教育管理;

  3.制定征兵体检工作计划,组织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检、抽查、复查,并作出结论,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

  4.收集汇总和研究分析体检统计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5.检查、指导基层体检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答复和裁定体检相关问题。

  (五)公安分局:

  1.掌握、执行国家有关征兵政治考核工作的政策规定;

  2.抓好征兵政治考核队伍的组建、培训和教育管理;

  3.制定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计划,组织对应征公民进行政治考核,并作出结论,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名、谁负责;

  4.对群众反映的政治考核问题、基层难以查清的问题以及政治原因退兵进行复核,并作出结论;

  5.检查指导基层政治考核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六)社会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掌握、执行国家征兵有关政策规定,宣传解读有关参军入伍优抚和退役安置政策;

  2.适应形势任务需要,调整完善优待安置政策,并抓好各项优抚和安置政策落实,发放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

  (七)财政分局:

  1.负责落实征兵工作经费,保证在征兵工作开始前及时拨付到位;

  2.负责办理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直招士官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关资金拨付等事项。

  (八)纪委:

  1.掌握有关廉洁征兵的规定要求,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会同征兵办公室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

  2.查处征兵工作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

  七、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村(社区)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握好兵员动员、政策宣传、征兵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做到有组织,有分工,有责任,有落实。

  (二)集中精力,摸清底子。征兵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政治任务,务必要求各村(社区)书记、民兵营长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切精力组织实施好该项工作,克服麻痹心理和认识上的不足。适龄青年底数必须明确,家庭基本情况必须清楚,每个对象动态必须掌握。

  (三)宣传到位,确保落实。各村(社区)主要以走访形式,进户见人宣传征兵政策,在摸清适龄青年底数的基础上,主动逐个上门落实。重点突出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在读大学生、今年已被高校录取尚未入学的大学新生和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把征兵宣传册及时送到每个预征对象手中,将优惠政策讲清讲透,重点征集对象采取“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教育,争取把港口最优秀青年送到部队去。

  (四)加强监督,落实廉洁。陈春恩(人大代表)、吴雁珍(离退休干部代表)、冯志辉(退伍军人代表)、黄明坤(群众代表)等4名同志为我镇廉洁征兵监督员,全程参与征兵过程。严肃征兵纪律,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的征兵工作“五条禁令”(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审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廉洁征兵规定,杜绝“问题兵”、“人情兵”、“关系兵”和“边缘兵”等现象发生,镇纪委要加大征兵工作的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确保依法廉洁征兵。(镇纪委监督电话:88483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