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深刻吸取坦洲“6·26”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杜绝“三小场所”火灾事故发生,我镇开展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在近期的工作中发现“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有“回潮”现象,部分村(社区)消防工作有所松懈,为进一步巩固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常态化开展“三小场所”违规住人整治
三小场所”违规住人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模式,重点开展小百货店、服装店、窗帘店、沙发店、五金店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六类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推动落实技防改造,加装防火门、开设逃生窗、安装智能云消防报警平台、狭小空间快速灭火简易系统和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强化排查整治组织领导,对未排查场所和新增场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场所要跟踪到位,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对已完成整改的“三合一”场所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运转,巩固整治成效。整治工作人员要落实边排查边培训的措施,教育从业人员“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积极引导单位、场所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住宿的,要求其主动清理搬迁住宿人员。
(二)深化落实“网格化”排查工作
社区(村)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每旬按时开展“网格化”排查制度,提升隐患的发现率和整改率,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中山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智能系统”,做好隐患情况和整改情况的拍照上传。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提醒、督促、落实等工作,确保三个100%,即:检查率要达到100%;对于发现的问题要100%整改,不能采取措施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消防安全进村入户,入学校,入企业,100%覆盖。
(三)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抓好农村消防站“建、管、训”等工作,规范日常执勤训练和队伍管理。加强对农村消防站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做到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掌握初期火灾处置办法,提升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按照《港口镇2019年上半年社区(村)消防工作考核情况通报》(中港消安委〔2019〕14号)的要求,年底前完成农村消防站装备器材升级,将老旧、损坏、没有国家3C认证的器材装备进行更新换代,镇政府将对升级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严格执行《港口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接处警及调度指挥实施办法(试行)》,用好用足智能化对讲机,进一步理顺和提升村(社区)接处警流程和效率,确保各级接处警及调度指挥的高效和顺畅。
(四)全面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突出宣传教育,把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作为第一要务,教会群众火灾预防、逃生自救、遵纪守法等常识。要坚持正反结合,既要狠抓提示性宣传,积极传播消防知识,更要狠抓警示性宣传,结合三乡“7·27”、小榄“4·21”和坦洲“6·26”等典型火灾案例,通过设置消防宣传栏、发放宣传图册单张等方式,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下半年开始,火灾防控形势将迎来更加严峻的考验。首先是酷热暑夏,气温高,社会面用电量增加,电气火灾隐患凸显;之后秋冬季节,风干物燥,火灾发生率将明显增多。今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之年,保平安、促安全任务艰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按照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全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事故追究
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对隐患整治不力的村(社区),由镇政府进行督办及通报。对因工作失职等导致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落实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要对排查整治的“三小场所”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和工作台账,8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周四将排查整治累计情况,报送镇消防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