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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8-29 分享:

各有关单位、村(社区):

  现将《港口镇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港口镇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推动我镇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在中山市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强军目标,把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深入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为部队练兵备战排忧解难,为维护军民利益主动作为,为军民深度融合凝神聚力,巩固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力争实现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20年,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具体任务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成立港口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双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梁战文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罗希京、黄建锋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局局长罗瑞燕担任,副主任由武装部副部长贺洪彪担任。公安分局、财政分局、党政办、宣传办、文体教育局、团委等有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形成双拥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把双拥工作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方案,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镇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武装部工作报告有双拥工作内容。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设有固定的联络员,积极参加和开展双拥活动。镇双拥办有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村)有人负责双拥工作;支持部队建设改革、走访慰问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等;将双拥工作经费及双拥办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运用微信公众号“港口发布”经常性发布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军烈属和现役、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慰问信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根据需要建立拥军支前协调机构。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军烈属等优先优惠服务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

   (四)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的表彰奖励措施。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镇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得到及时妥善安置。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教育培训经费、一次性经济补助列入财政预算且按时足额拨付、发放,落实退役军人就业扶持政策。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伤病残退役军人得到妥善安置,落实住房、生活、医疗待遇。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有力。健全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主动作为,走村入户防范化解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重点,军地有互动。广泛开展“关爱功臣”“双拥在基层”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党委、政府每年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六)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七)群众满意度确保达标。积极做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优抚安置对象沟通,认真及时解决优抚安置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在国家、省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到80%以上。面向全镇做好双拥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在国家、省组织的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度率达到80%以上。

  (八)加分项目有所突破。抓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自身建设,确保工作成绩突出,职能作用明显。做好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以及优抚安置和优抚对象关系转移工作,促使辖区内优抚安置对象占人口比例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2019年8月21日)。制定印发港口镇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认真学习,层层发动,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8月21日—8月25日)。按照《中山市港口镇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逐一分解任务,各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负责。8月下旬前,我镇将在市双拥办指导下进行第一轮检查督促工作前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对照任务、目标、责任,开展处查自纠活动,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按《中山市港口镇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任务分工表》评分要求提交第一批创建工作资料。

  (三)迎接调研考评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30日)。迎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对各省市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调研考评,为2020年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迎检奠定坚实基础。

  (四)申报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全国双拥办要求申报时间节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对各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阶段性总结,开展自评活动(自评表见附件2),完善创建资料,于2019年12月25日前向市双拥办报送自评报告,并根据市双拥办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按《中山市2019—2020年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任务分工表》评分要求提交创建工作资料。

  (五)迎接检查考评阶段(全国双拥办要求申报节点—检查考评结束)。召开迎检前动员部署会议,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规范,紧密结合实际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全力做好迎接全国双拥办和省双拥办全面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镇双拥办协调相关单位,适时进行第二轮督导检查。积极与创建检查考评小组沟通协调,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检查考评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做到亲自参加双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策划、参加双拥工作重大活动的实施、参加双拥工作重大问题的处理、听取双拥工作的汇报、参加双拥工作检查验收,以更高的思想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更严的标准要求,抓好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对双拥创建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双拥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逐条自查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任务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把争创工作责任化,做到逐条逐项有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创建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双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予以积极配合,努力形成创建工作“军地齐动、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