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镇2018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8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8〕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镇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公民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二)坚持分类、分批录取原则。全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分三批次招生,分别是:第一批次为户籍生,第二批次为政策性照顾生,第三批次为积分入学生(含已取得积分入户资格新生)。
二、招生对象、计划和批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岁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招生对象为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公办小学、初中招收如下三类学生:
1、本镇户籍人口的适龄儿童及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外镇户籍人口适龄儿童;
2、符合市镇两级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
3、参加中山市积分入学获得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和已取得积分入户资格且在三年有效期内未办理入户手续的适龄儿童。
(二)公办中小学招生批次安排
1、第一批:港口户籍学生入学
(1)小学一年级
根据我镇村(社区)与学校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
中心小学:招收港口社区和胜隆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招收父母一方为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户籍且出生后初次登记入户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的适龄儿童;
②剩余学位采用摇珠的方式产生,摇珠对象为除①以外的适龄儿童;
③未能通过摇珠方式入读中心小学的适龄儿童再次采用摇珠的方式安排入读镇中心片区的民主小学、群众小学和西街小学。
具体摇珠办法另行通知,摇珠时间为:2018年6月9日(周六)上午9:00,地点:港口镇文体中心。
民主小学:招收户籍为民主社区的适龄儿童。
群众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众社区的适龄儿童。
西街小学:招收户籍为西街社区的适龄儿童。
石特小学:招收户籍为石特社区的适龄儿童。
大丰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乐社区的适龄儿童。
中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中南社区的适龄儿童。
下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下南社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
港口中学招收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大南中学招收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为主。新迁入户港口的学生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港口中学。
2、第二批:政策性照顾入学(见附件)
符合资格的适龄儿童按相关文件要求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安排入学。对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其高管、骨干子女要求入读公办学校的,由企业向镇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信部门审核后提交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3、第三批:积分入学(或取得入户资格)
取得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资格的适龄儿童,按积分高低依次安排在中心、民主、群众、西街、石特、大丰、下南小学就读(名额附后);取得积分入读初中一年级资格的,按积分高低依次安排在港口中学、大南中学就读(名额附后)。已取得积分入户指标又没办理入户的适龄儿童,在3年有效期内,根据学位的情况,按积分入户分数的高低统筹安排入学。
三、实施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
时间为3月20日-5月25日。所有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都需要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初中一年级入学新生不必),请家长注意按时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新生入学网上预报名登记并打印网上预报名回执作为现场登记资料提交。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视为放弃入学申请。全镇各幼儿园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网上预报名,各村(社区)要跟踪落实需要在本镇就读的辖区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确认登记
1、现场报名确认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周六),各村(社区)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港口社区和胜隆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中心小学现场报名确认登记。
符合市镇两级政策性照顾生(镇内跨区生除外)于2018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填写《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验证资料(附后),地点:港口镇政府一楼107室。
2、办理小学一年级现场报名确认登记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尚未接种预防疫苗的儿童要按要求进行补种,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验证并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现场登记时家长应携带网上预报名回执以及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前往规定地点现场报名登记。未进行网上“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预报名登记的或资料不齐全的不予以现场登记。
现场报名时,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公布、录取、注册
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生批次初步拟定录取名单,报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港口镇政府网站、港口发布进行公布。公办小学一年级录取通知书于2018年6月30日前由各录取学校派发给家长。公办初中一年级录取通知书于2018年7月10日前派发给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新生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登记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镇内跨区入学是指户籍在石特、群乐、中南、下南,现家庭居住、工作在镇中心片区的,请于5月26日在户籍所在学校现场确认登记时还另需填写《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并提交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验证汇总后上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再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二)民办中小学按照中山市相关规定自主招生,要按照《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中教体〔2016〕17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应优先安排本镇区生源、本市生源,确保充分解决我市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要求,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额、超规模等违规招生。否则,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家长的申请和相关疾病的实际情况安排其入学。
(四)未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无法取得学籍,请家长不要提前报名入学。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本办法解释权归港口镇文体教育局,招生工作咨询人及电话:
教指中心:廖老师,88402330;
中心小学:丘老师,88419316;
民主小学:江老师,88418846;
群众小学:吴老师,88482664;
西街小学:林老师,88402320;
石特小学:梁老师,88410811;
大丰小学:梁老师 ,88401989;
中南小学:杨老师,88402754;
下南小学:高老师,88411226;
港口中学:姚老师,88485008;
大南中学:唐老师,88400593。
五、相关要求
(一)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一项工作,是建设幸福和美港口的关键所在,必须严格按招生工作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坚决查处违纪违规事件,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镇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规模进行招生,超出招生计划的不予办理学籍审批。各学校要按本镇户籍、非本镇户籍、非本市户籍、非本省户籍分别造册,一次性办理学籍审批手续。
(三)各中小学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5—7人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安排一名行政干部专职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守招生纪律,从严从细把关,实现“零差错”,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有关人员,要一查到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1、2018年港口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2、港口镇政策性照顾入学范围及验证资料
3、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