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40天。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力做好2020年我镇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顺畅、安全、便捷、满意出行,根据国务院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9〕194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春运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9〕1569号)、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我市202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19〕166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春运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春运新形势特点
根据省市数据统计,预计节前客流高峰出现在1月20日至1月23日,客流主要集中前往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城市,省际客流主要集中在广西、湖南、江西、贵州、湖北等线路,道路运输及接驳任务将十分繁重。自驾出行也持续增长。
二、抓好统筹部署,打造“高效”春运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2020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春运和安全工作。春运是开年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各项工作。
(二)加强春运组织领导。为做好春运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统筹协调处理我镇春运工作的重点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春运办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组长,镇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分局、交警大队的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镇宣传办、经信局、应急管理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召开春运工作会议,部署春运工作任务。指导、督促、检查春运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协调处理春运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与指挥。
2、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通运输分局。主要承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对春运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春运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掌握春运动态,统计报送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交通运输分局: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负责全镇公路春运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春运旅客分流卸载;负责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包括客运站场的源头管理;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协调与管理,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春运执勤点开展联动执法;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春运交通运输客流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
宣传办:协调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加强与镇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广泛宣传春运政策和工作措施,及时发布春运新闻和相关信息,正面引导旅客有序出行。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全市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依法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统筹协调春运执勤点各项工作,强化高速路口检查站交警与交通执法部门的联动执法。负责交通沿线和车站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维护好各客运站交通治安秩序维护和旅客疏导;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及制贩假票、炒票、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负责春运车辆的安全检测、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配合公路管理部门做好交通设施检查维护工作。
经信局:负责对公路、水路客运票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客运价格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客运企业落实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和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促进春运客运市场健康有序;负责协调市工信局和石油企业,保障我镇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油品的供应。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促进网络、电话等以信息化手段预(订)售春运车票工作的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春运期间通讯畅通和安全。做好春运期间旅游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旅游景点、宾馆酒店、车辆与旅客的信息引导;配合交通执法部门对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加强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分局:按部门职责做好全镇春运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相关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工作,督促全镇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
市场监管分局:加强春运期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和收费公路业主等有关单位落实明码标价工作,做好收费公示,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人社分局、流管办:加强对民工输入、输出集中地区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劳动保障监管;负责发布春运期间劳动力市场信息,引导民工有序流动。指导企业做好在中山过春节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生活和文娱活动安排。
住建局:负责主要公路干线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好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标识的检查维护工作,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交通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修缮,并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施工路段交通畅通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监督管理。
卫计局、港口医院: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救治;加强春运期间重点传染病风险评估监测,及时通报重点传染病风险隐患,加强对客运站场、码头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
社会事务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的储备和旅客滞留期间生活出现困难的给予实施救助工作。
三、做好安全监管,打造“平安”春运
(一)强化安全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春运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晰岗位安全职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坚持做与运输企业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将责任层层分配、落实、落细。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春运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及重点物资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按规定期限、程序向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申报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上限票价核定和实际执行票价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春运期间的客运价格。客运站场周密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强化站场疏运作用,拓宽运输信息发布渠道,做好旅客滞留等突出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提高站场服务质量。
(三)严格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春运前,交通运输分局要会同公安、住建和应急等部门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针对车站等客流车流密集场所,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以及参加春运的车辆等运输设施。对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难执行的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立即停业整顿;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坚决禁止运营,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情况上报市春运办。
(四)狠抓源头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分局要围绕危险货物运输、客运、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领域重点整治任务,督促客运企业、站场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旅客实名制规定,杜绝疲劳驾驶、夜间违规驾驶;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完善监控措施,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旅客乘客实名制和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国家加强信用建设的要求,以春运为契机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存在严重违章和安全隐患的企业、驾驶员等上报市有关单位列入黑名单,对扰乱运输秩序、危害运输安全的失信人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加大执法力度。交通运输分局须加强治超,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开展地区间违章处罚信息通报,突出“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员安全驾驶、重点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会同镇公安分局进一步做好超限超载车辆查处工作,加强源头治超,全面落实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
(六)强化应急保障和事故处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应急运力,做好应急预演;加强货运市场监测,保障煤电油运输,优先安排粮油、肉禽等节日物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密切关注交通安全事故情况,按照“分类原则”,对于轻微的安全事故,要通过电话指导事故人员快速处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对于较为严重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有序疏导,尽快恢复通行秩序,防止连环事故和大面积交通拥堵,全力降低事故影响。
四、抓好信息技术,打造“智慧”春运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联合新闻媒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阵地,合力增强春运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要以“情满旅途”活动为主线,加强春运一线宣传报道,突出“亮点”“闪光点”;要注重舆论引导,回应好社会关切,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抓好便民服务,打造“温馨”春运
(一)不断改善候乘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厕所革命,做好热水供应、卫生保洁等工作,并积极提供母婴、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专区和咨询服务,不断优化乘客出行体验。
(二)做好集疏运工作。统筹做好客运站旅客集疏运工作,协调市局安排接驳运力。安排充足应急运力,避免出现长时间、大面积旅客滞留情况。
(三)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站场要开通、完善多种形式的订售票服务,进一步优化检票程序,提升旅客购票体验;有条件的运输企业要深入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单位,开展团体票预订、送票上门、上门包车等服务。交通运输分局要积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活动、公铁联运活动等; 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指导相关企业落实行业服务规范,提高车辆准点率;积极保障特殊旅客权益,确保免票、优待票等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执法部门文明执法,以执勤点为阵地,主动为广大旅客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团委、工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志愿者参与春运工作。
(四)要畅通投诉渠道。各有关单位春运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客运站场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服务电话,及时受理群众诉求。要积极配合督促企业落实票价政策,严肃查处违反价格规定行为,维护好旅客和运输企业合法权益。
六、加强春运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和妥善处理春运有关事项;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
(二)各有关单位要把春运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及时发布旅客关心的天气、路况、售票、春运政策和措施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春运热点问题。市春运办将专门开设《春运专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春运信息。
(三)认真做好春运的总结工作,在春运结束收集汇总情况,于2020年2月18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镇春运办。(镇春运办联系人:黄志楠,联系电话:88402276、88416789(传真),电子邮箱:gkjtys@163.com)
附件:港口镇202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附件
港口镇202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春运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官宇(党委委员)
副组长:何日恒(公安分局)、冼向敏(综合行政执法局)、罗伟钦(交警大队)
成 员:许策明(党政办)、梁志明(人社分局)、陈丽华(宣传办)、吴建衡(社会事务局)、田秉川(综治办)、廖重庆(经信局)、郑巩(执法分局)、艾华(应急管理分局)、周国庆(住建局)、李量(卫计局)、马军(总工会)、冼伟明(团委)、陈景德(流管办)、吴锦昌(港口医院)、宋涛(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分局(简称镇春运办),办公室主任:冼向敏(兼);副主任:叶果基(交警大队)。镇春运办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值班电话:88402276,传真:8841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