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疫情管控“十严”措施的通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疫情严控期间加强我镇村(社区)及物业小区人员进出管理紧急通知如下:
一、村(居)民外出管控一律从严。即日起,本镇村(居)民要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外出,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各村(社区)、镇内所有物业小区参照本通知附件制作人员外出通行证(通行证严格按照公安户籍登记一户一证或一房一证核发,特殊情形由各村、社区党委根据实际确定),盖公章后派发至本村(社区)及本物业小区居民。无物业管理小区人员外出通行证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登记核发。参与疫情防控、允许复工企业的生产、市场物资供应等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经所在村(社区)、物业确认后可以外出。
二、成立疫情防控纠察队。各村(小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迅速成立若干支防疫纠察队,佩戴红袖章(“防疫纠察”字样),配备交通工具,安装高音喇叭或扩音器、张贴宣传标语,负责在辖区内巡查,对村(居)民聚集聊天、打牌等情况进行制止劝离,并落实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附件:出入通行证样板
中山市港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附件
(备注:每次外出时在框内打“√”)
(备注:每次外出时在框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