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港口镇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港府办〔2020〕2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4-16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港口镇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关于印发港口镇《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和干预帮扶工作,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从现在起至2020年底,在全镇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现将港口镇《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成立困境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4月10号前)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的通知》要求,成立港口镇困境儿童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罗希京(党委委员)

  副组长:吴建衡(社会事务局)、吴蔚鹏(司法所)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局、司法所、宣传办、公安分局、卫计局、妇联、团委、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各村(社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由吴建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全面开展摸排工作(2020年4月底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措施。相关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宣传办要做好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的宣传工作。社会事务局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监护困境儿童的监护状况、健康、生活、就学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全面摸底排查,对摸排出来的监护困境儿童,要实地查看,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其中,经司法所认定为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儿童,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后,送儿童福利机构收留代养;对监护人监护能力弱的,要明确帮扶责任人,组织一对一的监护帮扶。底数摸清核准后,由社会事务局统一汇总、分类登记造册,填写监护困境儿童帮扶情况表(见附件),录入或更新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

  三、集中开展专项行动(2020年9月底前)

  各村(社区)要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强制报告意识(见附件),及时发现和保护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加强对困境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司法所要督促签订《困境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见附件),公安分局依法协助落实困境儿童监护、和户口登记工作,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协助落实困境儿童控辍返学工作,社会事务局、公安分局、卫计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协助严厉打击遗弃、虐待困境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困境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要集中一段时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抓好整改,建章立制,形成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督查,并通报情况。

  请村(社区)将摸排工作情况(附件3和附件4)于4月16日前报给社会事务局吴志伟,联系电话8840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