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宣传办、志愿者协会:
《关于推进各村(社区)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方案》业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山市港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关于推进各村(社区)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市志愿者联合会关于推动志愿者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结合港口镇实际,就整体推进我镇各村(社区)志愿工作更好发展,深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发展。正确认识当前社会治理和志愿服务特点和不足,充分发掘村(社区)的志愿服务资源,推动志愿者队伍壮大发展,引导志愿服务补充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各村(社区)志愿者事业发展。
(二)坚持分类指导、多方参与。注重服务与管理并举,畅通协调联系渠道,有效发挥志愿服务力和影响力。根据志愿规模和志愿者特长、特点,结合村(社区)治理需求,成立不同的专业服务队,提供专业培训,提升志愿服务能力,创新方式及拓展领域,有效释放志愿服务创造力和生产力。
(三)提供支持,促进发展。根据各村(社区)实际,开设不同种类的志愿活动提供志愿者参加,为志愿活动提供服务工具、安全指引、适当的服务补贴及团队建设支持,为志愿者队伍壮大、志愿活动的可持续性提供必要的支持。开辟宣传阵地,在村(社区)大力宣传志愿活动风采,广泛宣传贡献突出的志愿者,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引导群众加入志愿者队伍,促进志愿者队伍壮大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达到志愿服务指标。根据中山市志愿服务工作评价指标,各村(社区)的志愿工作需达到以下指标数:
1、志愿者指标数:按常住人口的15%计算;
2、活跃志愿者数:6个月内参加有效志愿活动的志愿者数不少于志愿者指标数的50%;
3、活动数:当月活动数不少于志愿者指标数的4%;
4、服务时数:当月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志愿者指标数的2倍(即2小时/人/月);
(二)每个村(社区)根据实际,结合社会治理及群众需要,开设不少于两个恒常志愿活动;
(三)每村(社区)根据实际,培育不少于两支专业志愿服务队;
(四)活化辖区内志愿服务阵地,根据志愿服务阵地管理要求,开展足量有效的阵地活动;
(五)强化志愿理念的宣传推广,适当开展志愿者团队建设活动,增强群众对志愿理念的认可度,提高志愿者认同感。
三、志愿活动要求
(一)服务内容要求
志愿活动内容可以包含以下内容:1、配合社会治理方面,如扶危济困、街道环境清洁、河道野游巡查劝导等;2、配合党和政府工作方面,如政策宣传、文明城市创建、调查走访等;3、配合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方面,如公益文艺演出及其后勤服务、广场舞教导领舞、书法绘画乐器等义教活动;4、志愿者团队建设活动;5、配合上级部门及镇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各项志愿活动。
(二)纪律要求
1、村(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员对志愿者队伍发展、活动开展、志愿者礼仪等方面必须作出合理的规划和明确的要求,原则上,志愿者人数、活动数、活动时数等必须保证完成志愿服务指标数;
2、志愿活动开展必须在“志愿中山”平台上发布活动项目,志愿者参加活动必须在“志愿中山”平台报名并做好签到签离;
3、活动项目管理员做好工作分工,制定服务要求,志愿者服务调配和服务要求;
4、活动礼仪要求。志愿者参加活动必须穿着好志愿者服装、拉好拉链,服务时积极、热情、态度诚恳。
四、强化支持
(一)村(社区)须为志愿工作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便利,做好协调工作,为志愿者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志愿者管理、活动开展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三)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每年开设志愿服务专项预算,为志愿者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保障内容包括活动补贴、志愿活动工具物资经费、团队建设经费等;
(四)镇文明办每年将下拨给各村(社区)1万元志愿工作专项经费,各村(社区)须按规范合理使用好专项资金。志愿者活动补贴:半天活动30元/人(不少于3小时),一天活动50元/人(不少于6小时);志愿平台管理员交通及通讯补贴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