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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4)》的通知

文号:中港府办〔2020〕36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5-28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港口镇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4)》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港口镇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加快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推进港口“美丽河湖”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维护河道健康生命,构建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流域统筹、系统治理、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全面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行动。高标准实施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高质量落实农业污染、港口码头污染、入河排污口污染、洗水漂染污染的防治工作;高水平打造湿地公园,开展河涌水质监测;高效率推进污染源普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用水管理及水价改革工作。力争到2024年,将全镇河湖打造成畅通的行洪通道、安全的供水河道、健康的生态廊道,从根本上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体系。着力完善水利防灾减灾薄弱环节,重点加强海堤达标加固建设,开展大堤灌浆、堤围加固及险段整治等工程,到2023年前重点完成中顺大围港口堤段堤面修复加固及暗窦堵塞工程、大南联围灌浆工程。开展水闸、泵站重建工程,到2024年前重点完成大南联围的大崩、河口、藤蛇、六顷、大南尾、急流、石基、莲池口等8座水闸重建工作。(牵头单位: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参与单位:经信局、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实施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按照“五个全”(全流域整治、全系统治理、全镇域监测、全民共同参与和全过程监督)的思路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河涌连通情况,全镇共分为中顺大围、大南联围流域等2个流域,按照可研、立项情况初步分为3个项目(其中市水务局负责1个,市代建局负责2个)。持续推进2个流域、3个项目实施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力争到2023年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牵头单位:住建局、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参与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村社区)

  (三)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及检测修复。一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底,完成三年(2018-2020)新增污水管网15公里的建设任务。二是推进现有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对北外环侧物流园道路、民新路、世纪路、木河迳西路老旧污水管道进行检测清淤及修复工作,计划2020年检测清淤10公里。(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污水处理厂、各村社区)

  (四)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按照《中山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实施,至2021年,实现港口镇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良好,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10%以上。(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各村社区)

  (五)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积极推进农村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提标改造工艺,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对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地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积极推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4年各行政村下辖自然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44/2208-2019)。(牵头单位:住建局、污水处理厂,参与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

  (六)开展河涌水质监测工作。大力推进我镇普查型河涌水质监测及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的监测,实时公布水质情况。推动港口镇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污染通量子项目”“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子项目”两部分建设工作,在我镇内河涌布设10个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单位: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各村社区)

  (七)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各村社区)

  (八)全力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整治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封闭隔离围网,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依法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制定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单位: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各村社区)

  (九)加大湿地生态产品供给。发挥港口典型岭南水乡、水资源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着力打造以湿地公园为主、搭配各类发挥湿地生态功能的主题公园的系列生态产品。打造一批镇级(含生态修复型)湿地公园,完善一批现有湿地公园,引导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适地建设一批村级湿地公园。(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经信局、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各村社区)

  (十)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采取试点先行计划,采用无人机航拍、无人船声呐扫描技术、红外热成像技术,结合人工排查的方式,在上下游约10公里流域进行“全覆盖”排查。在试点基础上,组织我镇运用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的思路,开展排查整治。依法关闭、整治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同时对我镇已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水质监测,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单位:住建局、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各村社区)

  (十一)加强农业污染源防治工作。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业区域布局、规范畜禽养殖生产,减轻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对没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且没有条件整改的养殖场实施关闭搬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已关闭养殖场的“回头看”巡查,督促全镇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清理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得到长期巩固。(牵头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参与单位:各村社区)

  (十二)加快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力度推进船舶污染控制工作,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督促全镇各船舶污染物法定接收义务,提升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加强对船舶禁止违法排污的宣传力度。(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分局,参与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各村社区)

  (十三)深化水价改革。落实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行业和用水大户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提高用户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深入推进差别水价制度,运用差别水价倒逼限制类、禁止类和高污染企业节能减排,实现节约用水和水环境保护。(牵头单位:经信局,参与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

  (十四)加强对抽取江河水用于工业生产的洗水漂染企业的监管。规范取水行为,依法查处无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未按照取水许可要求取水、取水许可内容发生变化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或到期未办理延续手续等非法取水行为。尤其针对用水量大、排污量多的洗水漂染行业,依法对不符合用水定额要求的洗水漂染企业予以核减相应批准取水量。(牵头单位: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参与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

  (十五)提升岸线绿化美化水平。在完成河道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乡村河道两岸风貌整治和景观打造,统筹推进河道治理、治污截污、水系景观、人行碧道等工程建设。根据《广东万里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5年)》,完成我镇碧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复实施。力争到2022年全镇建成37.3km碧道,提升河道两岸绿化美化水平。(牵头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参与单位: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十六)开展河湖“五清”长效机制。在全镇江河湖库继续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的“五清”专项行动,将河湖“五清”工作常态化、具体化、日常化。要形成“竖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台账,要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提高河湖保洁水平。(牵头单位:镇河长办,参与单位: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分局、各村社区)

  三、时间进度及步骤

  美丽河湖建设要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要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高水平,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有序推进。到2021年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23年我镇全部河湖达到干净整洁标准,水质根本性改善。到2024年我镇部分河湖基本达到岸绿景美标准,基本形成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美丽河湖。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美丽河湖推进工作机制,在镇河长办的框架下成立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战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苏锐贤(副镇长),成员: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港口水利所、大南水利所、财政分局、经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分局、交通运输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河长办,负责“美丽河湖”建设行动的日常协调和推进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建设美丽河湖作为河道生态治理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逐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联动协调,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加强组织统筹力度,广泛发动和教育引导群众,确保政令畅通、措施得力,以强大的合力共同开展整治行动,切实推进美丽河湖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加强引导。美丽河湖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利用传播媒介开设专题,开展多样性、活泼性、趣味性的宣贯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河湖建设的良好氛围。美丽河湖建设要与河长制宣传、乡村民俗文化宣传紧密结合,高度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提高美丽河湖建设人民群众的参与性、知晓率、满意度,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