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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

文号:中港党政综合办〔2021〕4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5-12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港口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港口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为做好我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通〔2021〕6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办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所在我镇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我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跨我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我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当年港口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招生批次安排

  1.第一批:(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2)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3)镇内跨学区入学的适龄儿童;(4)父母一方为我镇户籍的适龄儿童;(5)本市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1)小学一年级:

  ①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根据我镇村(社区)与学校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含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小学校区三个公费教学班)招生范围如下: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小学校区三个公费教学班:公费班招生采取以摇号为主、政策性照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摇号对象为港口镇户籍适龄儿童(入户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摇号方案另行通知,有意报读的港口户籍适龄儿童的家长需关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发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中心小学:招收港口社区和胜隆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就读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如下先后顺序录取:

  A、父母一方为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户籍居民且出生后初次登记入户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的适龄儿童;

  B、剩余学位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摇号对象:a、除A以外的适龄儿童且入户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入户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b、父母一方是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港口社区或胜隆社区的;c、镇内跨片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C、其它人员另随机摇号安排入读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大丰小学。(预计今年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比去年增加较多,若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和西街小学剩余学位不能满足需求时,将安排石特小学和大丰小学的部分学位参与摇号)。

  随机摇号时间拟安排在2021年7月2日(周五)上午10:00,地点:港口镇文体中心,具体时间、地点、摇号办法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另行通知。

  民主小学:招收户籍为民主社区的适龄儿童。

  群众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众社区的适龄儿童。

  西街小学:招收户籍为西街社区的适龄儿童。

  石特小学:招收户籍为石特社区的适龄儿童。

  大丰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乐社区的适龄儿童。

  中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中南村的适龄儿童。

  下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下南村的适龄儿童。

  ②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民主、群众、西街、石特、群乐、中南、下南户籍的适龄儿童,本市跨镇区的适龄儿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初中一年级:

  ①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港口中学招收:港口社区、胜隆社区、民主社区、群众社区、西街社区、石特社区的户籍适龄儿童;

  大南中学招收:群乐社区、中南村、下南村的户籍适龄儿童。

  ②新迁入户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本镇跨学区、父母一方为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本市跨镇区的适龄儿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第二批: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需要填报志愿学校,镇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积分排名高低,结合家长填报的志愿依次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具体详见附件1)。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中下旬。具体填报志愿等入学办法拟于6月21日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积分入围的积分生家长需关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发布,逾期不填报志愿者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三)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1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1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如户籍发生变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更正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负。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我镇已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我镇为拟就读镇街、招生对象为积分生。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联系原就读幼儿园(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全镇各幼儿园(小学)要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完成网上新生信息登记,各村(社区)要跟踪落实并确保辖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新生信息登记。

  2.志愿填报

  信息登记后,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如初中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若同时符合两个志愿录取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的,可不填报志愿,由我镇统筹安排入学。

  3.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社保、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我镇招生领导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我镇在6月4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填报志愿才有效,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我镇按实际情况核实。

  4.新生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

  (2)我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我镇招生方案执行,在7月9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5.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27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我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我镇安排入学。

  (2)镇内各公办学校7月19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3)各小学于6月30日前把本校港口镇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分别报送港口中学和大南中学;相关“注册须知”拟通过“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位家长关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发布。

  6.其他注意事项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我镇就读公办学校的,需提供跨镇区的以下证明材料(满一年以上)可认定为确需跨我镇就读:①缴交社保证明(在我镇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我镇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2)小学一年级镇内跨区入学是指户籍在石特、群乐、中南、下南,现家庭居住、生活在镇中心片区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或监护人于2021年5月24日-28日在户籍地对应的小学填写《入学申请表》并提交法定监护人在镇中心片区内居住的房产证、户口本等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验证汇总后上交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审核后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统筹安排入读学校。因工作生活需要镇内跨区入学初中一年级的,请家长或监护人于2021年5月24日-28日在户籍地对应的初中填写《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验证资料(法定监护人在镇内居住的房产证、户口本等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验证汇总后上交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审核后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3)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①父母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镇户籍的,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②父母和子女同属我镇户籍分属本镇不同村(社区)户籍,确需申请就读父母一方户籍对应的学校的适龄儿童。

  请家长或监护人于2021年6月4日前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填写《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验证资料(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或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村(社区)验证汇总后,于2021年6月9日前上交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一楼108室),经过审核后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4)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家长或监护人于2021年5月24日-28日到镇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验证资料(见附件2)。地点:港口镇政府一楼108室。

  7.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二、民办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2021年有本市居住登记且在本市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记,从2022年起须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才可登记);

  (3)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二)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1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2.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若同时符合两个志愿录取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必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并号填报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可同时录取)。

  (3)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小学校区一年级(自费生)面向我镇属地计划招生120人(不含自愿报读本校教职工子女),初中一年级面向我镇属地计划招生240人(不含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属地招生计划、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有剩余的,自动划入属地外招生计划。

  港口镇港源学校招生计划全部面向我镇属地计划,招生150人(含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属地招生计划有剩余的,自动划入属地外招生计划。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我镇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费用自理。

  (4)我镇属地计划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符合我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②法定监护人在我镇持有有效的居住证(2021年有本镇居住登记且在我镇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记,从2022年起须持有我镇有效居住证才可登记);

  ③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我镇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3.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三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我镇招生领导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我镇在6月4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4.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两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若为最后一个号录取的,亦同时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入学的人员子女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

  5.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我镇安排入学。

  6.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5日9时至7月9日24时登取“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志愿。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6日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学校做好补录工作。

  三、其他说明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新生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二)被录取到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小学校区三个公费班的学生,需服从校方的统一管理,学费由我镇支付,其他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由家长自理。学生若被录取到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小学校区三个公费班,我镇不再保留原公办学校学位;若由于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该校注册(报到),确需到我镇公办学校就读,于2021年7月8-9日到我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一楼108室)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三)办理小学一年级注册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验证,督促漏种预防疫苗的儿童按要求进行补种,并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本办法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生工作咨询人及电话:

  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陈老师,88480768;88402330;88411085

  中心小学:苏老师,88419323;

  民主小学:江老师,88418846;

  群众小学:吴老师,88412113;

  西街小学:林老师,88402320;

  石特小学:梁老师,88410811;

  大丰小学:谢老师,88401987;

  中南小学:骆老师,88402754;

  下南小学:何老师,88411226;

  港口中学:刘老师,88485008;

  大南中学:唐老师,88400593;

  投诉电话:88410388。

  四、相关要求

  (一)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一项工作,是建设“湾区枢纽.精品中山”重要支点的关键所在,必须严格按招生工作程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坚决查处违纪违规事件,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镇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规模进行招生,超出招生计划的不予办理学籍审批。各学校要按本镇户籍、非本镇户籍、非本市户籍、非本省户籍分别造册,一次性办理学籍审批手续。

  (三)各中小学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5—7人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安排一名行政干部专职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守招生纪律,从严从细把关,实现“零差错”,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有关人员,要一查到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

  附件1-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doc

  附件2-中山市港口镇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doc

  附件3-入学申请表.doc

  附件4-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申请表.doc

  附件5-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