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港口镇2021年“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为进一步落实《港口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继续深化“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三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锋(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叶水荣(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田秉川(综合行政执法局)、杨扬(公安分局)、艾华(应急管理局)、吴伟涛(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原少强(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杨德强(供电分局)、徐嘉樑(供水公司)、各村(社区)负责人。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整治对象
全镇范围内“三小”场所,即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档口是指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场所;小作坊是指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场所。
三、整治内容
1.场所内住人,未采取技防、物防措施的。
2.锁闭安全出口、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金属栅栏及在疏散通道、走道、楼梯间处堆放货物或其它影响人员疏散的物品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消防设施不齐全的。
5.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乱拉乱接电线电器的。
6.场所内特别是吊顶、墙面采用大量可燃装修材料的。
7.违规采用木质板材搭建阁楼问题。
8.未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的。
9.未签订“粤商通”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
四、职责分工
(一)巡查组。各村(社区)成立巡查组,充分发挥网格巡查员职能作用,全面排查“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查清火灾隐患底数,落实边排查、边整改。
(二)抽查组。由消防救援大队、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成立抽查组,随机对“三小”场所进行抽查,检验“三小”场所整治成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三)执法组。由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供电分局、供水公司共同成立执法组,对巡查组、抽查组排查出的存在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进行联合执法。各单位职能如下:
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村(社区)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应急管理局:加强对“三小”场所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处理存在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的“三小”场所。
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应拆尽拆影响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防盗网、临时建筑等障碍物,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执法力度。
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加大对“三小”场所内液化石油气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售卖液化石油气行为。
公安分局:发挥片警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依法处理不配合整改的“三小”场所。
供电分局、供水公司:加强对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定期对供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应依法中止供电;对违法违章建筑,不予办理接水、接电手续。
六、整治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各村(社区)巡查组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优势,组织开展“三小”场所调查摸底,消防救援大队、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抽查组随机对“三小”场所进行抽查,边排查、边整改,逐一查清“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现状,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联合执法阶段(截至8月31日):根据各村(社区)巡查组、消防救援大队、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抽查组上报的《港口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明细表》,对存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由执法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考评阶段:此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港口镇村(社区)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一并开展验收核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要求,认真落实源头控制,认真逐户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目标清晰,职责分工明确,各单位务必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如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弄虚作假,一律实行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措施,务求实效。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铁腕执法,组织有关部门限时督促整改,尽早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社区)巡查组、消防救援大队、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抽查组应于每周周五上报《港口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明细表》(本周集中排查情况)(附件6)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请于5月14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陈文豪,联系电话:23187730,邮箱:2634160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