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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燃气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整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港党政综合办〔2021〕67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25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港口镇燃气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整治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港口镇燃气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根据省安委《关于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21〕7号)、《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中山市燃气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成立港口镇燃气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战文

  副组长:黄建锋、苏锐贤

  成  员: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应急管理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港口分局、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宣传办公室、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及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燃气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分局,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跟进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工作分工

  (一)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跟进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市政燃气管道、住宅小区燃气管道、瓶装石油气供应站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三)市市场监管局港口分局负责辖区内餐饮企业燃气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负责辖区内使用管道燃气厂企、长输油气管道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五)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负责对涉及非法经营或涉及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不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检查或暴力抗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各村(社区)负责治理辖区内群众燃气使用行为和隐患排查,巡查辖区内非法经营燃气行为。

  (七)中山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

  (八)宣传办公室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介,重点针对季节变化、设施安全、使用常识等公众通俗易懂的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专项治理范围、步骤、措施和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镇安委办要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相关部门要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燃气行为,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排查治理使用环节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对忽视安全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主动发现、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