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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7-16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我镇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问题,制定《港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港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道路安全隐患突出,亡人事故高发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决战决胜国庆交通安保攻坚战,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辖区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狠抓源头管理、狠抓重点违法、狠抓隐患治理、狠抓协同共治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思路,清除一批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一批重点车辆企业,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治理格局,力争实现“四降两升、五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即:涉摩电交通事故宗数同比下降30%以上,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以上,“两客一危一校一货”等重点车辆事故宗数及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同比上升3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率上升(其中摩托车佩戴头盔率7月份不低于85%、8月份不低于90%、9月份不低于95%;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率7月份不低于70%、8月份不低于80%、9月份不低于90%)。“两客一危一校一货”等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达到“五个百分之百”。

  二、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港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协调、督导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昭坚(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常务副组长:黄建锋(党委委员)

  副组长:何大庆(党委委员、副镇长)、苏锐贤(副镇长)、黄文舟(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许策明(党政综合办公室)、冼伟明(宣传办公室)、周国庆(综合治理办公室)、梁仲球(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杜坚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吴伟涛(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胡书明(市财政局港口分局)、艾华(应急管理局)、田秉川(综合行政执法局)、李量(市卫生健康局港口分局)、廖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刘宪军(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伍锋(交警大队)、冯北华(民主社区)、吴庭炎(群众社区)、陈家声(群乐社区)、吴永贵(胜隆社区)、郭少燕(西街社区)、梁锡明(石特社区)、梁志坤(港口社区)、黄敬文(中南村)、梁顺洪(下南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收集相关工作材料。梁仲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伍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并形成决议,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通过分析研判明确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特点规律,科学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查处措施,合理划设治理责任区,将交通事故预防责任层层分解并纳入对村(社区)负责人实绩考评,及时对死亡事故多发的村(社区)发出预警通知并组织约谈,实现三定三包”(定岗、定责、定人、包面、包片、包路段)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组长要亲自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近期镇重点工作,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必要经费列入预算,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负有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相关工作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3.建立完善客、货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治理工作机制,客运企业营运客车挂靠清理工作机制,车辆销售、改装企业治理工作机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生产、销售、管理工作机制,公路及城市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宣传办公室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公益交通安全宣传内容,要围绕“一盔一带”主题,准确把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特征,针对性开展差异化的宣传教育。要选取辖区内因不戴头盔、酒驾醉驾、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导致死伤的典型摩电交通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对外发布。负责指导、督促旅行社租(使)用营运手续齐全和经营范围相应的旅游包车,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电视广播宣传,协调、指导广播电视台定期播放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电视节目。

  2.公安分局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协助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工作,深入摩托车销售、维修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销售点向购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宣传与提醒,严禁维修点对非法摩托车(无号牌摩托车)进行维修。开展死亡事故“一案一倒查一整改”工作,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向相关单位拟写整改工作报告,加强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推动“警保合作”制度落实,协调保险公司建设“两站两员”并规范运作,协调保险公司落实买保险送头盔等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厂企等社会单位的支持,充分发挥劝导站、服务站的劝导作用及发挥文明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逐步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的氛围。

  3.财政分局负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其中交通安全宣传专项经费且不低于8万元,列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使用,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应急管理局负责推动重点车辆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对八类重点车辆全覆盖;依法牵头组织对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深度调查。

  5.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所辖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对临水临崖、视距不良、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照规定安装防护设施。同时负责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并敦促相关单位落实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要按照国家标准与建设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道路未完善交通设施的,不得随意通车。在具备建设条件的道路积极创造条件开辟非机动车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资金来源和整治计划。对辖区内严重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挂牌督办整治,并按时完成整治市镇两级挂牌督办交通安全隐患。号召小区物业在小区门口设置宣传教育点,安排保安每天对进入(外出)时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住户进行劝导、警告、登记。

  6.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负责指导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道路交通意外伤害防范能力。检查、监督拥有或者使用校车的教育机构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资格审查,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在学校范围内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强化学生安全出行的意识,由学生加强对家长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超载、逆行等交通陋习进行监督和劝导,同时,要求学校保安对接送学生的家长,存在骑乘摩电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

  7.市卫生健康局港口分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指导、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急救、转运工作。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负责组织开展违标电动自行车、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相关非法生产、销售活动;督促加油站、维修企业对无号牌等非法摩托车“拒绝供油、拒绝维修”,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改装摩托车、违标电动自行车。

  9.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负责组织企业制定厂企“门槛”管理规范,安排保安在厂企门口设置摩电宣传教育点,每天对骑乘摩电进入(出)厂企的员工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警告、登记,对屡教不改者进行罚款处理。

  10.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查处非法违法运输行为。

  11.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督促经科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加油站、维修企业的监管,对无号牌等非法摩托车“拒绝供油、拒绝维修”,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改装摩托车、违标电动自行车;联合经科、市场监管、保险等相关单位,推动落实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回购置换等政策,构建完善综合治理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摩电整治夏季攻坚行动

  1.加强分析研判和秩序整治。公安分局要加强分析研判,明确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特点规律,科学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查处措施,合理划设治理责任区,实现三定三包”(定岗、定责、定人、包面、包片、包路段)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集中精干力量组织执法小分队,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镇各部门联合不少于1次的集中整治行动,同时要充分发挥“铁骑”队伍优势,将定点查处与“铁骑”执法相结合,提高执法机动灵活性。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财政分局要加强人财物的投入,优先安排资金对排查出的涉及摩电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治理;综治、经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加油站、维修企业对无号牌等非法摩托车“拒绝供油、拒绝维修”,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改装摩托车、违标电动自行车;经科、市场监管、保险等相关单位,要推行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回购置换等政策,构建完善综合治理格局。

  3.构建社会共同治理。教体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师生管理,通过“小手拉大手”、校园宣讲活动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学校领导带队在校门口检查劝导,一班一安全员等方法,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教师、家长,禁止进校园及接送学生上下学。应急管理局要压实企业单位责任,在门口设置“岗哨”,禁止存在不佩戴头盔、超员载客等违法人员上下班;要压实村、居委会责任,根据辖区实际在村居出入口设置劝导员,禁止存在摩电违法行为的人员进出村居。要联合邮政等部门督促快递、外卖配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不戴头盔、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超员超载的员工不允许接单、配送,定期向企业推送违法人员名单,通过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提升行业群体守法率。

  4.推行违法举报奖励。公安分局要积极运用《中山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当地社区、村委治保会工作人员举报摩托车超载、假套牌、酒驾醉驾、无号牌、遮挡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审核并落实奖金发放工作,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形成全民参与的摩托车整治氛围。

  5.开展现场体验教育。公安分局根据辖区实际设置不少于2个电动车现场教育点,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采取抄写交通法规或路面劝导体验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处理;要运用警务通电动车警告功能对电动车违法人进行警告处罚,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对再次违法的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要对现场教育情况以直播形式或组织新闻媒体随警上路采访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引导电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

  (二)集中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清零

  6.开展源头隐患清零。公安分局要根据市局下发的“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数据,组织上门落实隐患清理,确保一辆不漏、可防可控;要对“两客一危”车辆和校车要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理,坚决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对辖区公交车、校车、班车、出租车及网约车等五类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政审”,评估实际风险,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

  7.开展企业安全制度检查。交通运输、公安、应急、教育等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联合检查行动,对辖区所有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和学校的安全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组织、驾驶人教育培训、车辆安检维保、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演练、违规行为奖惩等“六大制度”,企业、车辆、驾驶人营运资质报备,“一人一档、一车一档”户籍化管理等落实情况。

  8.强化严重违法行为路面查处。公安分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等部位重点布防,每周至少联合组织开展一次“两客一危一货”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酒驾、醉驾、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落实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监管责任,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从事营运活动、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等行为。

  9.加大危险品运输企业和车辆检查力度。应急管理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核查资质、车辆状况、从业人员资格等内容,依法查处非法灌装、非法运输危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企业。应急管理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和公安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危险品运输车出发上路前装载合法状况进行清查,严厉查处无有效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驾驶证的“三无”车辆和驾驶人,严厉打击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10.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公安分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协调联动,每月逢五组织开展全镇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大力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加强精准打击力度,通过重点车辆监控平台分析违规车辆的活动时段和轨迹,运用大数据分析多次行驶轨迹的高危重点车辆,运用缉查布控系统组织路面警力精准拦截。

  (三)聚焦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11.开展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推进市局督办港口镇的隐患路段治理,目前仍有1处未完成整治,预计7月份可完成。要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路段及旅游线路为重点开展治理。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对新建、改建尚未移交的道路开展定期巡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点,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12.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道安办要对本辖区道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平安村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路侧防护缺失的情况,发现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即增加防护设施,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整改。

  13.开展农村“两站两员”大检查行动。全面落实“两站两员”建设和实体化运作,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经费及人员保障。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教

  14.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大警示活动。公安分局要根据市局制定的宣传资料,在“双微”平台、主流媒体、电影院、楼宇广告屏进行全方位宣传。要针对今年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在镇街电视台、公共场所、客运场站和客运车辆上循环播放。

  15.曝光交通隐患“大户”。公安分局要依托“双微”等媒体平台,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

  16.组织开展重点驾驶人培训教育。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要牵头组织重点驾驶人集中培训,分批组织举办安全驾驶培训班,对辖区所有客货运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深度教育培训;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专题培训教育,要督促企业和学校结合近期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围绕防御性驾驶以及雨雾恶劣天气下的安全行车技巧、应急处置措施等重点进行学习、训练,并对培训效果进行随机抽查、考评。

  (五)压实工作责任

  17.压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公安分局要牵头强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夏季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道路交通事故,要对事故路段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排查到位的、排查出来没有整改落实的、乱报瞒报等情形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的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因道路隐患问题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倒查追责。

  18.压实事故深度调查责任。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沟通配合,完善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机制,落实事故深度调查“四个每一起”工作要求,对夏季攻坚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较大事故、每一起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性死亡责任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对每一起涉及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等违法的亡人事故倒查镇街政府农村交通管理责任,对每一起涉及货运车辆超载导致的责任事故依法追究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责任。

  19.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压实交通管理职能部门责任,切实做到依职尽责。夏季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事故的,凡存在酒驾醉驾、摩电整治不到位、路检路查组织不力等问题的,一律倒查公安交管部门责任;凡存在事故发生区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驾校培训把关不严等问题的,一律倒查交通运输部门责任;凡存在校车超员、“黑校车”或重大事故涉及学生不戴头盔等问题的,一律倒查教育部门责任。

  20.启动督导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小组,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坚行动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迅速专题研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同合作,形成治理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与市道安办的沟通联系,定期通报综合治理进展情况;要加强横向纵向的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力度,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

  (三)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信息报送。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将夏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负责人、联络员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及时反馈情况。牵头负责的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方案相关要求反馈工作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工作小结及工作报表。联系人:伍锋、罗赋全;联系电话:2318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