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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港党政综合办〔2021〕80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8-09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港口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关于印发《港口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022年)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拓展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文明委〔2020〕15号)、《中山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全镇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抓基层、强基础、促改革、提效能”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要求,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 服务效能为重点,以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为关键,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深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改革,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繁荣基层文化活动,力争到2020年底,全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设施设备更加齐全、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群文活动更加繁荣,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港口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希京(党委委员)、冼伟明(宣传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吴君嫦(宣传办公室副主任)、黄跃明(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苏国坤、张健婷、苏杰艺、唐智玲、梁泽民、曾海花,各村(社区)主管文旅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体系,着力补齐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短板

  1.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程。推动村(社区)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力度,对“应建设未建设、应升级未升级、已建设但出现阵地流失”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列出清单和推进计划,消除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空白点和薄弱点。推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成并对外开放,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站等开展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相关村(社区)开展薄弱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进一步深化“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全面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宣传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推动综合文化站达到省特级文化站标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积极配合镇街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任务,确保综合文化站达到省特级文化站标准,确保阵地不流失、不被侵占。要主动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共文化场馆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根据测评结果开展相关督导整改和动态调整。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要求,不断提升综合文化站的服务效能。(牵头单位:教体文旅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推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效能升级。结合我镇实际探索开展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与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打造港口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落实文化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配足建设和管理经费,落实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岗位,改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场馆旧貌和运营能力,提升场馆服务效能;探索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跨部门融合发展、共同发展的方式,深化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丰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和方式,在原有的“三三三”模式(即:构建标准化、特色化、数字化的“三元服务空间”,形成基层党委、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的“三方联动格局”,实现“文化+公益+便民”三项服务的融合)基础上再创新思路和新特色,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一站式”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宣传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

  4.深化和强化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深化建设纵向覆盖全镇各村(社区)、贯通镇村(社区)两级、横向对接文旅休闲空间、产业园区、景区酒店等设施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推动总分馆制不断走向“标识统一化、设施标准化、资源共享化、共享信息化、服务体系化”,抓好镇、村(社区)两级联动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联合社会力量,推进“共享阅读空间”“共享文化馆”等共享系列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推进“图书馆之友”“文化馆之友”创新合作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阵地。鼓励、支持总分馆制服务点向学校、企业、产业园、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延伸。(牵头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5.落实经费投入。镇政府将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解决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运行和服务经费投入,按照提升及文化设施运行标准完善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提升、运行和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外包、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提升与管理。镇财政将从2021年起每个村(社区)给予5万元的运行和服务经费,其中2-3万元购买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岗位经费,剩余部分用于开展文旅活动经费,不足部分由村(社区)自行解决。镇下拨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并由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纪检和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监督。(牵头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港口分局)

  (二)推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6.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中山文旅云”建设,依托“你点我送”文化惠民通平台进一步健全“点单式”供需对接配送机制。运用好中山市“e启阅”数字资源平台,大力在基层推广应用,各图书馆要开展各类数字化惠民性服务。加大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向基层推送力度,依托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打造“云课堂”等线上公共文化“云服务”品牌。镇村(社区)要优化和完善文化馆云课堂的设施设备,不断推出全民艺术普及数字文化课程。推动“乐在社区”文化O2O平台应用升级,让基层群众方便、快捷获取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充实“文旅中山”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专区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库,提升我镇特色数字资源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7.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落实《关于推进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特色明显、效益显著,成为全镇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的有效补充。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更加顺畅,氛围更加浓厚,管理更加规范,服务内容日益丰富,服务成效显著提升;推动社会力量高质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体制、人才资源、资金投入、文化阵地、产品供给、制度保障等方面形成新的格局,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增长的文化需求。(牵头单位:宣传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8.加强群众文艺创作和展演。以参加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和镇群众艺术花会为动力,以市级群众艺术花会、各类艺术展览等为创作展示平台,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记录、书写、讴歌新时代,高唱主旋律,创作大批充满正能量、生活气息浓厚、艺术感染力强的群众文艺作品。落实《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上送群众文艺作品扶持资助办法》,探索建立镇级文艺创作扶持资金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增长机制。将基层优秀作品纳入各级公共文化惠民演出采购目录,广泛开展基层文艺创作交流和惠民演出。(牵头单位:宣传办公室;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港口分局)

  9.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创新办好“港口水乡文化节”等特色公共文化品牌,推动形成“一镇一品”公共文化服务格局。持续开展“绿色暑假·缤纷文化”“文化关爱筑梦中山”“村村好戏”等文化关爱系列活动,注重将服务资源向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等特殊群体和乡村基层倾斜。积极打造关爱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化常态化项目。(牵头单位:宣传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能力

  10.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旅游服务中心融合试点建设为重点,以“粤书吧”试点建设为创新亮点,开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融合探索。推动我镇代表性公共文化设施纳入全域旅游智慧导览系统,纳入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优化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牵头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港口分局)

  11.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公共文化服务联动机制。建立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组,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部门与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沟通。建立健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联动机制,推动跨部门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合作共享。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文化服务交流合作,为建立健全湾区公共文化服务联动机制贡献港口力量。(牵头单位:宣传办公室、教育和体育事务指导中心、镇团委;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2.创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提炼推广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加强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后续创建,进一步优化各级公共文化馆站服务功能。建立镇公共文化服务联盟,推动文化、教育、司法、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科协、文联等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场馆优化建设,相关单位探索多形式共建共享模式,提升全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充分发挥镇公共文化人才联盟功能,开展“播种文化振兴乡村”行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宣传办公室、教育和体育事务指导中心、镇司法所、镇总工会、镇团委、镇妇联、公共服务办、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保障基层 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1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推动落实《关于提高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适用性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适用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市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标准化体系及各类公共文化场馆服务规范,以标准化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4.总结和推广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成果。继续落实全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三三三”模式建设、“1+1+N”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共享系列建设等,及时总结和宣 传推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基层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牵头单位:宣传办公公室;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5.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理论研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优秀案例推广,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实践水平不断提升。开展各类以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目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宣传办公室;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6.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推动落实《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健全以服务效能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推动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实施基层文化场馆服务抽样调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牵头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全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推动村(社区)切实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责任,把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发挥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本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前两年集中攻坚、后一年巩固提高的阶段目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贯彻落实工作抓好落实。

  (二)加强工作指导。文化部门要落实市级文化部门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和公众满意度调查,将实际成效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内容,推动镇 村(社区)切实把“抓基层、强基础、 促改革、提效能”工作意识贯穿到提升行动全过程。镇文化部门要加大对村(社区)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的业务指导力度,充分利用市镇级公共文化机构龙头作用,依托全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机构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管理。镇文化部门要根据市的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各村(社区)整改提升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镇文化部门要依托市级文化资源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干部队伍和群众文艺创作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公共文化建设、数字化建设、群文活动组织、志愿服务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专业素质。要按规定配备镇、村(社区)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公益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工作力量,大力培育本镇群星艺术团,大力发展壮大镇和村(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化和旅游志愿队伍,充实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力量。


方案解读:《港口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