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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教体文旅局关于对港口镇十六届人大十次会议建议第12号建议的回复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30 分享:

梁顺洪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新建大南片公办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经认真调处,现回复如下:

  一、大南派出所后面的鱼塘镇政府已征收,管理权限属资产公司,至今尚未办证。该地块目前在总规中为一类工业用地,在土规中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在村庄规划中为农林用地。若在该地块建设幼儿园,需要在村庄规划修编中调为教育用地后才可以建设幼儿园。

  二、港口镇政府重视大南片区学前教育,在“十四五”规划中,已有选址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的计划。

  感谢你们对港口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港口镇教体文旅局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刘长路;联系电话:8840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