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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港党政综合办〔2021〕110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0-18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港口镇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港口镇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提升我镇中小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我镇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工作目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四、成立相关领导机构

  成立港口镇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昭坚(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陈涛(党委副书记)、林靖龙(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局长)、吴志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陈楚光(党委委员)、黄建锋(副镇长候选人)、萧湛锋(副镇长候选人)、易昊宏(副镇长候选人)、许策明(副镇长候选人)。

  领导组下设“双减”工作办公室,设在港口镇教体文旅局(港口镇教体中心),主任为易昊宏,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布置日常工作。联络员:苏少伟(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数据及信息汇总)、苏志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数据及信息汇总),吴昌育(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信息收集工作)。成立两个专项工作小组。

  1.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组  长:易昊宏(副镇长候选人)

  成  员:冼伟明(教体文旅局)、刘长路(教体文旅局)、刘宪军(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张育文(教体中心)、李小健(中心小学)、林宗技(民主小学)、梁铨华(群众小学)、章小兰(西街小学)、梁容根(石特小学)、苏少丽(大丰小学)、黄权炎(中南小学)、秦声通(下南小学)、廖志坚(港口中学)、管德丰(大南中学)、刘诗雄(华师中山附中)、唐梅(华师中山附中小学校区)、周世敏(港源学校)。

  2.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易昊宏(副镇长候选人)

  成  员:陈清政(纪检监察办)、冼伟明(教体文旅局)、周国庆(综合治理办公室)、廖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梁志明(公共服务办公室)、叶品国(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叶水荣(消防救援大队)、田秉川(综合行政执法局)、刘长路(教体文旅局)、刘宪军(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张育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林艺谋(食品药品监督所)、梁志坤(港口社区)、冯北华(民主社区)、吴庭炎(群众社区)、陈家声(群乐社区)、吴永贵(胜隆社区)、郭少燕(西街社区)、梁锡明(石特社区)、仇晓媚(新港社区)黄敬文(中南村)、梁顺洪(下南社区)。

  五、主要的工作

  (一)第一阶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中旬)

  宣传发动与制定方案阶段

  1.广泛宣传国家“双减”政策。召开中小学校长会议、教师会议,并以微信、短信等方式,宣传“双减”政策。

  2.镇内各中小学结合学校实际,评估并制定学校“双减”工作方案和按“一校一策”的要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方案》要重点编排好课后服务的课程安排,课后服务要体现校内完成作业与拓展,艺术教育与社团活动。各学校工作方案应及时送镇教体中心备案。

  3.按“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原则,由社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及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分别牵头对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有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分类排查,重点排查学科类的培训机构。

  (二)第二阶段(2021年9月中旬—2021年10月)

  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1)从开学第一天起,各中小学应按相关的规定,按“一校一策”方案,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工作,以“校内为主体”,以“家校社协同”原则,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2)加强课后服务指导工作。一是按联系学校分工安排,联系人负责审核所联系学校的课后服务方案。成立港口镇课后服务工作指导小组,成员:苏少伟、苏彩南、陈树洪、陈辉、夏荣、苏志明,负责指导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3)加强课后服务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市督学的作用,按市挂牌督导的安排,定期到各自负责的学校展开督导工作。

  2.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治理工作

  (1)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和“部门联动”的原则。

  (2)重点工作:坚决关停无证学科类机构;坚决关停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有证有照学科类机构不得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上课。

  (3)对有证有照的培训机构实施分类登记。目前我镇领取了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有43家(有5家正在或已经办理结业注销手续),其中只从事学科类业务的有15家,既从事学科类又从事艺术类业务的有13家,从事艺术体育类的有15家。为方便今后的管理,由教育部门根据市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对上述机构进行重新的分类登记,特别是对既从事学科类又从事艺术类业务的有13家进行培训类别的重新登记,在学科类和非学科类中只选取一类,同时把学科类机构按政策要求转为非营利机构。

  (4)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和“部门联动”的原则开展综合治理。一是由公安和属地村社区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的机构,进行治理;二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对领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无证机构开展治理,坚决关停有照无证的学科类机构(约3家);三是由教育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对有照有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治理,重点检查机构不得利节假日和寒暑假上课;四是各中小学校必须落实在职老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的活动。五是综治、司法部门适时介入,及时处置治理过程中因机构关停所导致的经济纠纷问题。    (5)建立长效的管治机制。要坚决贯彻国家“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无证无照机构由社区和公安属监管、有照无证有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监管、有证有照由教育部门牵头监管,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定期开展检查(排查)工作制度,定期沟通汇报制度,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第三阶段(2021年12月)

  开展总结与“回头看”治理工作

  1.对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的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课后服务成功的经验,探讨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验收工作,坚决关停整改不到位的机构。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讲政治,比奉献,坚决贯彻落实“双减”专项工作,要把“双减”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2.村(社区)要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和排查领导小组,有计划地实施常态化的安全管理和排查工作,确保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实现零增长。

  3.各单位要按“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原则,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的分类管理,按各自的权责建立分类台账和日常排查问题台账。